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勞動法關于社保繳納的規定,法律分析:社保基金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單位有義務幫員工繳納部分社保,勞動法關于社保繳納的規定,法律分析:社保基金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單位有義務幫員工繳納部分社保。{0}1、社保繳納的規定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必須...
更新時間:2023-03-17標簽: 社保繳納規定繳納社保員工義務法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