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1,上海市住宅修繕工程管理試行辦法的第六章附則2,上海市歷史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2019修正3,上海市優秀近代建筑保護管理辦法1,上海市住宅修繕工程管理試行辦法的第六章附則第二十八條(其他規定)涉及承重結構變動的拆除重建、加高加層、增加面積等成套改造工程項目,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納入建設部門管理范圍。對住宅或者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的住宅維修養護項目投資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應納入各區縣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范圍。具體辦法,由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與區縣有關部門結合...
更新時間:2022-12-08標簽: 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修繕工程辦事指南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