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的介紹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掛上海市人民政府協作辦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2,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主要職責(一)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
更新時間:2022-12-04標簽: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文件交換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