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審計項目依據、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要點和審計標準等,從內部審計報告的利用情況來看,“明確”是指多數人理解的書面報告意見或提出的意見,根據-1審計具體標準編號7-審計報告、主要內容內部審計報告include審計概述、審計概述審計項目基礎、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要點和審計標準等。
根據-1審計具體標準編號7-審計報告、主要內容內部審計報告include審計概述、審計概述審計項目基礎、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要點和審計標準等。審計依據:應說明審計是按照內部 審計導則執行的,如有不符合導則的,應予以說明和解釋。審計結論:基于查明的事實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內容控制情況的評價審計結論。
客觀性原則-1 審計具體標準第7-審計-2號/第4條規定:“-1 /”根據經核實的審計證據、審計結論和建議形成并印發/12344即審計 報告應實事求是公正地反映此事審計。審計依據和標準不明確的事項,各種原因造成的事實模糊的問題,不應在審計 報告中評價。重要性原則審計-2/應突出重點,充分考慮風險等級,不得遺漏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審計評價要圍繞預定的審計目標,范圍不要擴大審計。簡單易懂原則審計-2/文字要“清晰簡潔”。從內部審計報告的利用情況來看,“明確”是指多數人理解的書面報告意見或提出的意見。”簡潔”的意思是內部審計報告一定要分清主次,簡單適當,盡量簡短,明確主要方面。說明審計項目依據、審計目的和范圍、審計要點和審計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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