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截至2021年10月15日)。
3﹒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研究生含本科階段)擔任過班委及以上職務,含班級(黨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職務;獲得過校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大學本科生學習成績應在班級排名前50%。其中,報考鄉鎮(街道)職位,須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研究生含本科階段)擔任過校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主席滿1年(任職時間截至考察之日);報考法院系統和鎮江、鹽城、淮安、宿遷、連云港市縣機關職位,表彰獎勵可放寬至院系級以上。
4﹒大學本科生一般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 2021國家機關遴選職位表
競爭比超過30:1的崗位只有1個,11個崗位競爭比大于18和小于30:1,137個崗位競爭比大于3和小于18:1,其余154個崗位競爭比未超3:1
7. 中央遴選2021年公告職位表
選調政策
1.選調生通過考試、考察、公示等選調程序后,根據招錄職位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
2.選調生報到后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辦理錄用手續,在選調單位入職工作,第1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本科畢業生任職定級為一級科員,碩士研究生任職定級為四級主任科員,博士研究生任職定級為二級主任科員。入職前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經歷的,可比照選調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相應職級。
3.選調生在選調單位試用期滿后,安排到基層鍛煉2年,博士、碩士選調生到鄉鎮(街道)或者選調單位對口的縣級部門擔任副職,期間到村工作時間不少于1年。本科選調生直接安排到村任職2年,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選調生在村工作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職責。
4.選調生經錄用后,省委組織部跟蹤管理培養,選調單位和掛職單位分別安排專人“傳、幫、帶”。基層鍛煉期內被評為優秀、期滿后符合任職條件的,可擇優選派到市(州)、縣(市、區)擔任相應領導職務。
5.選調生給予安家補助和償還助學貸款,安家補助標準為博士20萬元、碩士15萬元、本科5萬元,分五年平均發放,免征個人所得稅。
6.免除選調生報名、體檢、培訓等費用。
7.對擬錄用人選保留其錄用資格至2021年12月31日。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以學歷、學位證書印發時間為準),選調關系自動解除。
8. 中央部委遴選時間
遴選是國家出臺的,針對基層公務員進行的考試,通過遴選,基層公務員能夠到更大的平臺發展。一般省級、市級都會組織遴選,時間不固定,最厲害的是中央遴選,每年10月11月左右進行。
9. 2020年中央部委遴選職位表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級和區級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其中部分職位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公開選調職位為區級及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對象為本市區級及以下機關、市級機關所屬處級及以下單位和市級垂直管理機關的基層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區級機關公開遴選對象為本區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工作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8月。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3.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 現擔任與遴選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或相應職級。
5.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 報考面向選調生職位的,應為我市統一招錄的選調生,目前按全市統一安排正在基層鍛煉期間的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