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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囚不滿,和珅話語不明白來幫我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0-22 06:52:55 編輯:上海本地生活 手機版

1,和珅話語不明白來幫我

“典守者不得辭其責”就是典守者不能夠推卸責任。“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出自《論語 季氏將伐顓臾》,它的意思是:老虎犀牛從籠子里脫逃出來,龜甲和美玉在匣子里被毀壞,這是誰的過錯呢?實際上是指責看守人的失職。這里乾隆引用了這句話,正是表達了“典守者不得辭其責”的意思,也就是罪犯逃脫,是看守罪犯以及管理這案件的人的責任。
他的意思是管理者的責任和管理流程的問題。比那些直接追查下屬員工責任的人明顯有作為BOSS的頭腦
做好自己本職工作,不能推卸責任~
中午12:45看百家講壇,中央10套,正說和紳!
“典守者不得辭其責”的意思,是罪犯逃脫,是看守罪犯以及管理這案件的人的責任,正如同老虎從籠子里跑出來,除了看守的失責,還有別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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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獄囚小說txt全集免費下載

獄囚 txt全集小說附件已上傳到百度網盤,點擊免費下載:很抱歉,回答者上傳的附件已失效內容預覽:漢江市的一家私人的醫療研究機構,一名年青人正在一堆試驗儀器前,忙前跑后拿著各種儀管調試藥品。“釘鈴鈴~~~”清脆的鈴聲在安靜的實驗室里響起,年青人頓時放下手中的實驗,脫下手套和面罩,快步拿起電話。一看顯示的電話號碼,頓時臉上浮現出喜悅的神情,緩了緩勁,接起電話:“下課了?”“嘿嘿,沒呢,最后一節課是自修,我覺得沒意思,所以先出來了”,電話另一頭清脆的聲音傳來,“我和同學一起出來的,現在三點鐘,我們去街上買幾套衣服,等你下班了打給我電話,我們一起吃飯。”年青人聽了她的話,頓時沒了脾氣:“你老是逃課,小心被主任抓到!要是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又得挨罵了。真是被你打敗了,好了,不和你說了,我正在做實驗呢。做好實驗我就打你電話。別亂跑。”“好了好了,知道了,我會早點回學校滴,就這樣,再見!”還沒說什么電話那頭就掛斷了,年輕了只得無奈的笑了笑。而此時的漢江大學門口,姚思祺剛剛那撅小嘴的可愛樣頓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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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翼日遣人說邦義許以舊官 是什么意思

原文:翼日,遣人說邦乂,許以舊官。譯文:第二天,宗弼派人勸說邦乂,許諾恢復他原有的官職。
楊邦乂,字唏稷,吉州吉水人。少處郡學,目不視非禮,同舍欲隳其守,拉之出,托言故舊家,實娼館也。邦乂初不疑,酒數行,娼女出,邦乂愕然,疾趨還舍,解其衣冠焚之,流涕自責。博通古今,以舍選登進士第,遭時多艱,每以節義自許。歷婺源尉,蘄、廬、建康三郡教授,改秩知溧陽縣。會叛卒周德據府城,殺官吏。邦乂立縣獄囚趙明于庭,欲誅之,因諭之,曰:“爾悉里中豪杰,誠能集爾徒為邑人誅賊,不惟宥爾罪,當上功畀爵。”明即請行,邦乂飲之卮酒,使自去。越翼日,討平之。建炎三年,金人至江上。高宗如浙西,留右仆射杜充為御營使,駐扎建康,命韓世忠、王燮諸將悉聽充節制。充性酷而無謀,士心不附。渡岡沙,充遣陳淬等及金人戰于馬家渡。自辰至未,戰數合,勝負未決。【《宋史·楊邦乂傳》閱讀練習及答案】《宋史·楊邦乂傳》閱讀練習及答案。燮擁兵弗救,淬被擒,燮兵遁,充率麾下數千人降。金人濟江,鼓行逼城。時李槐以戶部尚書董軍餉,陳邦光以顯謨閣直學士守建康,皆具降狀,逆之十里亭。金帥完顏宗弼既入城,槐、邦光率官屬迎拜,惟邦乂不屈膝,以血大書衣裾曰:“寧作趙氏鬼,不為他邦臣。”宗弼不能屈。翼日,遣人說邦乂,許以舊官。邦乂以首觸柱礎流血,曰:“世豈有不畏死而可以利動者?速殺我。”翼日,宗弼等與槐、邦光宴堂上,立邦乂于庭,邦乂叱槐、邦光曰:“天子以若捍城,敵至不能抗,更與共宴樂,尚有面目見我乎?”有劉團練者,以幅紙書“死活”二字示邦乂曰:“若無多云,欲死趣書死字。”邦乂奮筆書“死”字,金人相顧動色,然未敢害也。已而宗弼再引邦乂,邦乂不勝憤,遙望大罵曰:“若女真圖中原,天寧久假汝,行磔汝萬段,安得污我!”宗弼大怒,殺之,剖取其心,年四十四。事聞,贈直秘閣,賜田三頃,官為斂葬,即其地賜廟褒忠,謚忠襄,官其四子。 (節選自《宋史·楊邦乂傳》,有改動)宗弼派人勸說邦乂,許諾恢復他原有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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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創大明王朝自創刑法之錦衣衛及鎮撫司獄下篇

明神宗萬歷時期(公元1573年~公元1620年),那些對朝廷上疏建言或者觸忤為皇帝斂財的礦監稅使的人,動輒就會被朱翊鈞下入詔獄。 為此,刑科給事中楊應文上疏道: “監司(有監察州縣之權的地方長官的簡稱;明代布政使、按察使亦因有監察官吏之權,稱為監司。)、郡守(明代之知府)、縣令、普通民眾,一時間被逮押入鎮撫司大獄者有一百五十多人。雖然已經對他們進行了拷打審問,但是,遲遲不移送法司,鎮撫司大獄禁衛森嚴,水火不入,天氣暑熱,致使疫癘之氣,充斥囹圄。” 錦衣衛指揮使駱思恭也上言道: “按照以前的慣例,熱審每年都要舉行,時間一般會安排在小滿之前。現在,已經有兩年沒有執行熱審制度了。鎮撫司大獄中關押人犯二百多位,他們關押日久,不予決斷,很多人通過拋擲瓦片來聲冤。” 順便說說熱審。 熱審是中國古代為了疏通監獄的淤塞、減少癘疫的發生,在夏日實行的對罪犯予以減免或保釋的制度。 《禮記·月令》曰: “盂夏之月,斷薄刑,決小罪,出輕系。” 明代的熱審即依此而來。 明成祖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首出熱審制度。開始時,熱審僅決遣輕罪;等到后來,稍微寬松,流徒以下,均可命出獄聽候。 為了清楚熱審時令的詳情,再說一下小滿。 小滿是中國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是夏季的第二個節氣,其含義是夏熟作物的籽粒開始灌漿飽滿,但還未成熟,只是小滿,還未大滿;具體時間一般在公歷每年的5月20日到22日之間,具體標準視太陽到達黃經60°時為準。 另外,鎮撫司大獄中的狀況,就連鎮撫司的陸逵也向上匯報道: “鎮撫司大獄中的獄囚,對關押很是怨恨,為了表達不滿與抗議,有人甚至持刀自斷手指。” (曾見新聞報道,韓國人為了表達對日本人的抗議,有持刀自斷手指的舉動。至此方知,大明王朝時,中國人早已開此先河了。能不能說,中國人也是有過骨氣的呢?) 楊應文、駱思恭、陸逵的上疏,朝廷都未予處理回應。 但是,這個時候,天下告訐的惡風已經逐漸衰弱了,大臣被逮捕入罪者也相對較少了。到了萬歷末年的時候,即便是朝臣被逮押執系,處置也相對較為寬大。于是,錦衣衛大獄中羈押的官民也逐漸沒有多少了。 明熹宗(朱由校)天啟時期(公元1620年~公元1627年),錦衣衛都指揮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是大太監魏忠賢的義子,他們的黨羽孫云鶴、楊寰、崔應元等助之為惡,拷打折磨楊漣、左光斗等人(其刑訊之慘烈狠毒、泯滅人性,史料多有記載,此處不贅)。 當時,對于凡被認定有貪贓之罪的人的辦理,還限定了審訊的期限,并按期限進行督責。規定期限內,受審者沒有招供或承認,負責審訊的官校就要被處以杖責之刑。所以,官校們在審訊時,無所不用其極。一般規定的審訊期限是兩天,兩天之內,受審者沒有繳納足夠的金銀,就要在獄中接受全刑。 所謂全刑,就是木枷、鐐銬、棍杖、拶[zǎn]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夾棍(用三根相連木棍夾擠受刑者足部,使之產生劇痛、流血灑地。)這五種刑具全部使用一遍。 刑訊過程,五毒俱下,受刑者無不血肉潰爛,呼喊叫號之聲沸反盈天,他們痛苦難忍,輾轉求死而不得。 在這種場景下,許顯純依然呼喝訓斥,神情自若。對于入罪者的最終處理,許顯純都伺察魏忠賢的心意,進行決斷。審訊時,魏忠賢所派遣的聽案記錄之人沒有達到現場,許顯純從來都不敢開始審訊。 當時,有一天晚上,許顯純下令,讓獄中關押之人分舍就宿。得到這個命令后,獄卒說道: “今天晚上,肯定會有壁挺的人犯。” 所謂壁挺,是獄中的專用名詞,也就是“死”。 次日,就有了楊漣死去的訊息。 左光斗等人,先后在獄中被鎖住頭顱后拉死。 那時,獄中每死去一個人,都會停尸很多天,然后才用蘆席裹住,拖出牢房的大門。夏季天熱,死者往往會腐爛生蛆,慘不可言。因為獄中的事件非常保密,所以,死者的家屬都不知道自己的親人故去的具體時日。 明思宗朱由檢緝拿誅滅魏忠賢一眾黨羽之后,那些被冤枉迫害致死者的子弟望著獄門呼天搶地、叩首祭拜,書寫祭文祭奠親人。 此情此景,悲慘異常,朱由檢聽聞之后,都曾為之惻然。 自從大太監劉謹在明武宗時期(公元1505年~公元1521年)創立了立枷的刑罰之后,錦衣衛大獄中就一直使用這種殘酷的方式來折磨入獄者。 所謂立枷,是一種刑具,又稱為站籠;它前面長,后面短,長的一端觸地。籠上有口卡住囚犯頸部,晝夜站立,直至死去;也有先在腳下墊物,套定卡住脖子后再撤出墊物,致囚犯懸空窒息而死。 明神宗時,御史朱應轂上疏,言及立枷之殘酷,請求朝廷廢除這一刑罰。 朝廷未予處理回應。 到了魏忠賢為虐,更是變本加厲,將立枷所用的刑枷改成大枷,越發泯滅人性。 此外,這一時期還創設了斷脊、墜指、刺心等刑罰,真是慘無人道。 朱由檢曾經問身邊的人員道: “立枷是做什么的?” 宦官王體乾(明熹宗時的司禮監掌印太監,明思宗定魏忠賢逆案,被革職籍家。)回答說: “立枷是用來懲處大奸大惡之徒的!” 朱由檢聽罷,神情嚴肅、面露不悅,說道: “即便如此,使用立枷刑訊,還是讓人覺得可憐!” 因為朱由檢這么說,大約也是魏忠賢清楚其當時的處境,所以,他還是有所畏懼、有所收斂。 大明王朝東廠的禍害,到魏忠賢得勢時,達到了極端。 但是,縱觀有明一代,東廠與錦衣衛,幾乎沒有不相互牽連、相互勾結的時候。在處理刑獄時,判決的輕重,東廠常常能夠從皇帝那里得到或顯或隱的訊息,往往能夠完全符合皇帝的心意。所以,在內廷,是沒有任何牽絆的。至于外朝,如果朝官對相關刑獄案件進行捍格,那么錦衣衛就會出手,對朝官進行偵訪緝拿。隨后,所拿朝官被送入鎮撫司北司,嚴刑拷打,秘密審問,最后,鍛煉成獄,以確保相關刑獄的處理判決與內廷心思一致。如此這般處理之后,才會將刑獄移送法司。即便是東廠所獲的案件,刑訊審問之后,也必然會移交鎮撫司,再次進行刑訊審問,然后,移交刑部,擬定罪行。 東廠和錦衣衛,似乎沒有勢均力敵的時候,普通的狀況是: 東廠權勢較強的時候,錦衣衛就依附于東廠;東廠氣焰稍弱的時候,錦衣衛就會凌駕于東廠之上。 明世宗嘉靖時期(公元1522年~公元1566年)的錦衣衛都指揮使陸炳緝拿司禮太監李彬、東廠太監馬廣,發掘其陰事,李彬與馬廣皆被問罪至死。這是因為陸炳得了內閣首輔嚴嵩的心意,才成就的案件。由此可見,此時錦衣衛的威勢稍在東廠之上。同時,也可看出,此時內閣大臣的權勢稍重于宮內的中官。 等到后來,中官的地位日漸見重,內閣大臣的地位反倒在東廠宦官之下了。此時,錦衣衛指揮使沒有不奔競于東廠門下的,他們都甘愿做東廠的役隸。 錦衣衛官校的升任授職,一般有四個途徑:一是勛衛,即建立功勛(多武職)功臣子弟;一是任子,即因父兄的功績,得以保任授職;三是科目,即通過科舉考試;四是功升,即在本衛就職期間因功授職。 明世宗嘉靖(公元1522年~公元1566年)以前,朝中文官的子弟是不屑到錦衣衛去任職的。 明神宗萬歷初期,劉守有以名臣之子(據《萬歷野獲編》卷二十一《禁衛》載,劉守有乃明朝名臣、故大司馬、謚莊襄、劉天和之孫。)的身份執掌錦衣衛。自此以后,朝臣子弟,都很樂意往錦衣衛任職。 當時,士大夫與這些人平日也有往還,所以,刑獄危急緊迫時,頗倚賴他們從中使力。劉守有的兒子劉承禧,還有吳孟明,就是其中名聲比較響亮的人物。 朱由檢的疑心病很重,對群臣沒有能放心的。 宦官王德華統領東廠,以殘忍刻毒來輔佐朱由檢。 其時,吳孟明掌錦衣衛大印,對于刑獄之事,他偶也也會輕縱、放舍,但是,無論如何,他都還得觀望東廠的意旨,不敢稍有違逆。 當日,鎮撫梁清宏、喬可用朋比為惡。 那個時代,凡是縉紳之家,平日門下多少會有人來人往的蹤跡,為了避嫌并免于禍患,這樣的人家,都是很晚才起來開門,很早又快快把門關緊;大多數時候,他們都不敢相聚議論或竊竊私語。錦衣衛旗軍的校官在誰家走一遭,誰家就如同經歷大盜搶掠一般。在廠衛官校的眼中,官員的家,就是窩藏贓物的囊槖,所以,只要官員被盯上,官校入門之后,財產錢物,大家均分其利。 就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和生活氛圍下,那些圖謀大明江山的組織和個人安排奸細潛入京師,打探消息虛實;那些傭夫販子暗中接受準備傾覆大明社稷的起義團體差遣,私下活動。如此狀況,即便民眾覺察,為了不受牽連,也沒有人會主動去向官家舉發。 這種時局之下,即便是那些高門富戶,想要安然度日、想要獨善其身,都一刻也做不到。他們惶惶驚懼、畏縮不安,無有寧日。 那些狡黠奸詐之徒,乘著混亂,恣肆橫行,四處請托,如有人稍微違逆其意愿,他們就會飛書誣陷,捏造罪名,尋章摘句、斷詞取義、以片言只字進行陷害。其結果,常常會株連至十數人入罪下獄、甚至死于非命 姜采、熊開元下獄之后,朱由檢親自指示,下諭錦衣衛都指揮使駱養性,要求暗中將他們殺害。 (朱由檢身為一國之君,不能光明正大,卻在暗中做這些猥瑣卑劣、讓人不齒的小動作,真是小氣小人,吊死煤山,不足以副其罪惡啊!) 駱養性得到朱由檢的諭旨后,泄漏了上意,并且上言道: “姜采、熊開元二位臣子,即使罪該至死,也應當將他們交付所在官司,令所司書寫其罪,使天下清楚知道其獲罪之因由。皇上如果暗中派臣將他們殺掉,天下民眾、后世之人會說皇上是怎樣的人主啊?” 關于此事,正好很多大臣都為姜采等人講話求情,所以,姜采等人沒有被立即處決,而是被長期拘系。 就這一件事情而言,駱養性還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其他事情的處理時,駱養性肆虐也是非常多的。 錦衣衛的舊例,是有功行賞。這種有功行賞,只在緝拿圖謀不軌者后才適用。到了后來,有功行賞,大都是假冒、濫充,根本就沒有規范標準,所報的功績,一百件中,沒有一件是真實的。 廠衛橫肆,官民困苦重重。對于官民困苦,無論如何上疏建言、無論如何請求申述,朝廷都視而不見、無動于衷;對于廠衛上言請求,無論是多么的敗壞法度、無論是多么地荒誕不經,皇帝都會立即采納聽從。 明穆宗(朱載垕)隆慶(公元1567年~公元1572年)初年,給事中歐陽一敬上疏,極言廠衛等的弊端,說是: “負責抓捕的隸役,他們很容易逞勢。而且,對于這些人的獎勵升遷,都是以他們辦理案件數量的多少、抓捕人數的眾寡為標準。這些人,憑借可以逞兇的勢焰、能夠邀功的標準,冤枉誣陷他人,以獲取自身的利益。基于此,沒有什么是他們不能做的。其間,有的強盜已經自首,可以免罪,他們故意讓強盜多牽連無辜的平民進來,以增加入罪者的數量;他們搜刮人家的合法收入與財產,誣陷成盜賊贓物,還裹挾市井豪強,作為偽證;他們暗地里偽造圖書,攜帶在身上,并假造妖書批語,用妖言假印的律條來誣陷無辜;他們對于姓名相似的人,從不證實,就不清不楚地就把人抓起來;他們抓到父親,如果其訴說兒子孝順,他們反會判其子忤逆之罪。所以,那些被偵緝查訪的人家,俗語稱之為“刬[chǎn]”。由此也可看出,其毒害之烈,是如何地觸目驚心。因而,上請皇上,從今以后,必須制定制度,事關機密、案情重大、關系到國家憲令大典的案件,廠衛依照慣例,可以上奏請求皇上裁奪。至于那些案情與罪狀尚不明晰,還沒有經過審訊議定的案件,一定要等法司詳細擬定判狀之后,視案件的判決結果,再確定是否予緝事人員記功。此外,還需兵部、刑部全都查問明白之后,再行請旨升遷獎賞。雖然緝事人員抓捕了官民,但審理之后,確定沒有犯罪的,就不得虛冒成案以求升賞。至于其它訴訟案件,廠衛緝事人員一概不得插手,以免侵犯法司的事權。如若所獲案件無法成立,而錦衣衛官校和鎮撫司人員將官民拷打成重傷,甚至死亡的,須允許法司參與調查治理。法司如果縱容隱瞞、曲意附和廠衛,則須聽憑科道官參與查實驗證。如此,就會使功勞與實際相符合,緝訪也自然會做到合乎事實。那么,冤枉無辜和濫施刑法的情況,就可以杜絕了。” 朱載垕并沒有聽用歐陽一敬的建言。 內廷的宦官與外朝的法司一同錄囚(亦稱慮囚。中國古代由皇帝或有關官吏訊察囚犯并決定可否原宥的制度。明清時期,皇帝一般不再親自錄囚。),是從明英宗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開始的。當時,朱祁鎮命令何文淵、王文審理行在的疑案,敕令宦官興安一同參與。之后,周忱、郭瑾前往南京辦案,朱祁鎮也同樣敕令宦官同往參與。這個時候,雖然朝廷還沒有執行五年大審(是明朝的會審制度之一,即皇帝定期派出使者,代表皇帝重新審理在押囚犯的制度。)的制度,但是,京師與南京的內廷宦官已經得以參與三法司刑獄的審理了。 明代宗景泰六年(公元1455年),朱祁鈺命令太監王誠會同三法司,一同審錄京師的刑獄。這一次,沒有審理南京的刑獄,也是因為災異而開創了先例。 明憲宗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朱見深命令司禮太監王高、司禮少監宋文毅分別參與京師和南京的會審。同時,朝廷還派恤刑使前往各地參與地方刑獄的審理,這一制度也就從此建立。 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朱見深命太監懷恩會同法司錄囚。其后,審錄刑獄,必須在農歷的丙歲、辛歲舉行。 明孝宗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不再派內廷宦官參與外朝法司對案件的審理。 到了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因為給事中丘俊上疏,朱祐樘又派遣內官參與會審。 凡是有大的錄審,內廷宦官會捧著皇帝的敕令前往,張黃蓋于大理寺。其時,還要搭一個三尺高的法壇,內官中間就坐;三法司的朝官左右兩邊陪坐;御史、郎中以下的官員,只能捧著案牘,站在下面,唯唯諾諾,小心謹慎地聽候吩咐,奔走效勞。三法司審查檢閱已定的案子,案件量刑與原判有所出入、或者有所輕重,全都是按照內官的意思改易的,過程中,一點不敢違逆內官的意旨。 明憲宗成化時期,會審之中,有一個案件,是弟弟幫助兄長與人爭斗,將人毆打致死。對于此案,太監黃賜想要按照最輕的處罰做減刑處理,但是,刑部尚書陸瑜等人堅持不能減刑。于是,黃賜說道: “同居一室,其中有人與別人爭斗,其他人還都會披著頭發、戴上帽子前去解救,更何況是親兄長與人爭斗呢!” 陸瑜等人不敢辯駁發難,結果,就歪曲法律,進行了判決。 明神宗萬歷三十四年(公元 1606年)大審時,御史曹學程因為向皇帝建言而被久久拘押在獄中,群臣請求寬赦他,朱翊鈞統統不予許可。此時,刑部侍郎沈應文代理刑部尚書之職,他聯合都察院與大理寺的長官,出具書面意見,呈送到太監陳矩手上,請求他寬恕曹學程的罪過。隨后會審,案子判定后,還一同署名上奏。接下來,陳矩又私下稟報朱翊鈞,說是曹學程的母親年老,應該憐念。于是,朱翊鈞才有所松動,最終釋放了曹學程。這算是一件美事,同時,也可以看出,太監的權力之重,達到了如何的程度。 錦衣衛都指揮使也可以參與法司在午門外進行的刑獄審理,另外,還可以參與秋后承天門內外的案件會審;但是,不參與大審。 每年處決死刑犯人后,相關部門都會用圖文將每個已行刑囚犯的畫像及罪狀,張榜公布在錦衣衛官署的外墻上,讓民眾觀看省思。 那些奉詔參加審錄的內廷宦官,他們死了以后,可以在其墓寢之中圖寫壁畫,壁畫的內容,是該太監坐北朝南,他的身旁,是司法堂的上官,還有御史、刑部郎中等領著囚犯鞠躬聽命的狀況,把這作為一種榮耀,以昭示后世。 明憲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皇帝敕令內廷宦官監斬強盜宋全。 明世宗嘉靖中,宦官犯法,朱厚熜詔令,對其免于逮捕審訊,只是下交司禮監處理。 為此,刑部尚書林俊上言道: “內廷外朝,原本是一體的,宮中有宦官犯法,就應該下交司法審理,以驗明其罪并公正處理,不應當把宦官犯法的事情交司禮監,而廢棄了祖宗的制度。” 朱厚熜未予采納。 按照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制度,宦官是不得識字、不得干預政務的,他們的職事,不過就是充任宮中的掃除之役而已。 洪武末年時,朱元璋曾焚燒了錦衣衛大獄的刑具,還曾下詔申明,大概是要昭示天下與后世,永不再用錦衣衛大獄。 然而,明成祖朱棣出于種種私欲戒備與暗黑心理,違反了他老子不再用錦衣衛大獄的規定,結果,給其子孫留下很大的禍患,殘害了很多天下的忠貞良善,直至江山社稷被滿清占領。君子為之痛惜,嗚呼! (本篇結束)

5,文言文翻譯

【原文】 孟子曰:“舜發于畎畝①之中,傅說②舉于版筑③之間,膠鬲(4)舉 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土⑤,孫叔敖舉于海(6),百里奚舉于市(7)。 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 乏其身, 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8)益其所不能。人恒過, 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9)于慮,而后作;征(10)于色,發于聲,而后 喻。入則無 法家拂士(11),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 也。” 【注釋】 ①畎(quǎn)畝:田間,田地。②傅說(yuè):殷武丁時人,曾為 刑徒, 在傅險筑墻,后被武丁發現,舉用為相。③版筑:一種筑墻工作, 在兩塊墻 版中,填人泥土夯實。④膠鬲(gé):殷紂王時人,曾以販賣魚、 鹽為生, 周文王把他舉薦給紂,后輔佐周武王。⑤管夷吾:管仲。士:此 處指獄囚管 理者。當年齊桓公和公子糾爭奪君位,公子糾失敗后,管仲隨他 一起逃到魯 國,齊桓公知道他賢能,所以要求魯君殺死公子糾,而把管仲押 回自己處理。 魯君于是派獄囚管理者押管仲回國,結果齊桓公用管仲為宰相。(6)孫叔敖: 是春秋時楚國的隱士,隱居海邊,被楚王發現后任為令尹 (宰相)。(7)百 里奚舉于市:春秋時的賢人百里奚,流落在楚國,秦穆公 用五張羊皮的價格 把他買回,任為宰相,所以說“舉于市”。(8)曾:同 “增”。(9)衡: 通“橫”,指橫塞。(10)征:表征,表現。(11)法家拂 士:法家,有法 度的大臣;拂,假借為“弼”,輔佐;拂士即輔佐的賢士。 【常見譯文】 孟子說:“舜從田間勞動中成長起來,傅說從筑墻的工作中被 選拔出來, 膠鬲被選拔于魚鹽的買賣之中,管仲被提拔于囚犯的位置上,孫叔敖從海邊被 發現,百里奚從市場上被選拔。所以,上天將要把重大使命降落到某人身上, 一定要先使他的意志受到磨練,使他的筋骨受到勞累,使他的身體忍饑挨餓, 使他備受窮困之苦,做事總是不能順利。這樣來震動他的心志,堅韌他的性情, 增長他的才能。人總是要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錯誤;。心氣郁結,殫思 極慮,然后才能奮發而起;顯露在臉色上,表達在聲音中,然后才能被人了解。 一個國家,內沒有守法的大臣和輔佐的賢士,外沒有敵對國家的憂患,往往容 易亡國。由此可以知道, 憂患使人生存,安逸享樂卻足以使人敗亡。” 【普遍觀點】 原文中先列舉舜帝、傅說、膠鬲、管仲、孫叔敖、百里 奚六人出身下層, 然后說“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云云,令人很容易想到意 志的磨練方面,最后一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尤其令人想到逆境中發奮圖 強的濃厚悲劇意識。這種解釋一般為后人接受,看似并無大礙。

6,餓其體膚翻譯現代語

使他的身體饑餓
【原文】 孟子曰:“舜發于畎畝①之中,傅說②舉于版筑③之間,膠鬲(4)舉 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土⑤,孫叔敖舉于海(6),百里奚舉于市(7)。 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 乏其身, 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8)益其所不能。人恒過, 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9)于慮,而后作;征(10)于色,發于聲,而后 喻。入則無 法家拂士(11),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 也。” 【注釋】 ①畎(quǎn)畝:田間,田地。②傅說(yuè):殷武丁時人,曾為 刑徒, 在傅險筑墻,后被武丁發現,舉用為相。③版筑:一種筑墻工作, 在兩塊墻 版中,填人泥土夯實。④膠鬲(gé):殷紂王時人,曾以販賣魚、 鹽為生, 周文王把他舉薦給紂,后輔佐周武王。⑤管夷吾:管仲。士:此 處指獄囚管 理者。當年齊桓公和公子糾爭奪君位,公子糾失敗后,管仲隨他 一起逃到魯 國,齊桓公知道他賢能,所以要求魯君殺死公子糾,而把管仲押 回自己處理。 魯君于是派獄囚管理者押管仲回國,結果齊桓公用管仲為宰相。(6)孫叔敖: 是春秋時楚國的隱士,隱居海邊,被楚王發現后任為令尹 (宰相)。(7)百 里奚舉于市:春秋時的賢人百里奚,流落在楚國,秦穆公 用五張羊皮的價格 把他買回,任為宰相,所以說“舉于市”。(8)曾:同 “增”。(9)衡: 通“橫”,指橫塞。(10)征:表征,表現。(11)法家拂 士:法家,有法 度的大臣;拂,假借為“弼”,輔佐;拂士即輔佐的賢士。 【常見譯文】 孟子說:“舜從田間勞動中成長起來,傅說從筑墻的工作中被 選拔出來, 膠鬲被選拔于魚鹽的買賣之中,管仲被提拔于囚犯的位置上,孫叔敖從海邊被 發現,百里奚從市場上被選拔。所以,上天將要把重大使命降落到某人身上, 一定要先使他的意志受到磨練,使他的筋骨受到勞累,使他的身體忍饑挨餓, 使他備受窮困之苦,做事總是不能順利。這樣來震動他的心志,堅韌他的性情, 增長他的才能。人總是要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錯誤;。心氣郁結,殫思 極慮,然后才能奮發而起;顯露在臉色上,表達在聲音中,然后才能被人了解。 一個國家,內沒有守法的大臣和輔佐的賢士,外沒有敵對國家的憂患,往往容 易亡國。由此可以知道, 憂患使人生存,安逸享樂卻足以使人敗亡。” 【普遍觀點】 原文中先列舉舜帝、傅說、膠鬲、管仲、孫叔敖、百里 奚六人出身下層, 然后說“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云云,令人很容易想到意 志的磨練方面,最后一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尤其令人想到逆境中發奮圖 強的濃厚悲劇意識。這種解釋一般為后人接受,看似并無大礙。

7,張綱字彥正潤州丹陽人文言文

張綱,字彥正,入太學,以上舍及第。釋褐,徽宗知綱三中首選,特除太學正,遷博士,除校書郎。入對,論:“君子小人簉肴,詢言試事則邪正自別。小人得志邀功生事,禍有不可勝言者。今用事者大言罔上,風俗侈靡,背本趨末,日甚一日。宜以祖考躬行之教為法,天下有不難化矣。”上稱善。論事與蔡京不相合,擠之去,主管玉局觀。久之還故官,兼修《國朝會要》、校正御前文字。遷著作佐郎、屯田司勛郎。初,朝議遣童貫、蔡攸使朔方,綱力論不可出師狀,不報。及金渝盟犯京闕,命綱分守四壁,旋解嚴,詔登陴足月者遷。綱曰:“主憂臣辱,義當爾,顧因此受賞邪?”卒不自言。出為兩浙提刑,移江東。池將王進剽悍恣睢,曹官以小過違忤,遂釘手于門。事聞,詔綱乘傳窮竟。時國勢未安,諸將往往易朝廷,進擁甲騎數百突至綱前,綱叱進階下,即按問,罪立具,自是無越法者。以左司召,權監察御史。請令郡邑月具系囚存亡數,申提刑司,歲終校多寡行殿最。進起居舍人,改中書舍人。建言乞依祖宗法命大臣兼領史事,詔宰臣呂頤浩監修國史,著為令。試給事中。大將有以軍中田不均乞不收租,朝廷將從之,綱執不可。會推恩元祐黨籍家,有司無限制,自陳者紛至。綱建議以崇寧所刻九十八人為正。自軍興后,小人多乘時召亂,歷五年而怨家告訐者眾。綱謂非所以廣好生之德,乞自蔽囚,后有告勿受。宗室令SK特轉太中大夫,綱言:“庶官超轉侍從非法,且自崇寧以來官職不循資任,致綱紀大壞,今方丕變其俗,奈何以令SK故復違舊章。”詔以次官命詞,舍人王居正復執不行,命遂寢。宣撫使張俊駐師九江,遣營卒以書至瑞昌,縣令郭彥章揣知卒與獄囚通,乃械系之。俊醞于朝,彥章坐免。綱言:“近時州縣吏多獻諛當路,彥章不隨流俗,是能奉法守職,今不獎而黜,何以示勸?”除給事中。侍御史魏矼劾綱,提舉太平觀。進徽猷閣待制,引年致仕。秦檜用事久,綱臥家二十年絕不與通問。檜死,召為吏部侍郎兼侍讀。初講《詩關雎》,因后妃淑女事,歷陳文王用人,寓意規戒。上曰:“久不聞博雅之言,今日所講析理精詳,深啟朕心。”綱言:“比年監司資淺望輕,請擇七品以上清望官,或曾任郡守有治狀者為之,庶位望既重,材能已試,可舉其職。”從之。權吏部尚書。時以彗出東方,詔求言。綱奏:“求言易,聽察難。宜命有司詳審章奏,必究極其情,無事茍簡。”除參知政事。高宗頻諭輔臣寬恤民力,蓋懲秦檜苛政,期安黎庶。綱乃摘其切于利民八十事,標以大指,乞鏤版宣布中外,于是人皆昭知上德意。告老,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尋致仕。高宗幸建康,綱朝行宮。孝宗登極,召綱陪祀南郊,以老辭不至,詔嘉之,命所在州郡恒存問,仍賜羊酒,卒,年八十四。綱嘗書坐右曰:“以直行己,以正立朝,以靜退高天下。”其篤守如此。初謚文定,吏部尚書汪應辰論駁之,孫釜再請,特賜曰章簡。釜,慶元間為諫官,力排道學諸賢,累官至簽書樞密院事。

8,文言文歐陽曄破案翻譯

歐陽曄破案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完食物,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不承認,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胸部,這就是你殺人的明證。”這個人才哭著認罪。
歐陽曄破案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完食物,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不承認,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胸部,這就是你殺人的明證。”這個人才哭著認罪。
原文歐陽曄(yè)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版本二: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歐陽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泣涕服罪。(據《智囊補》改寫)譯文版本1: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版本2: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治理鄂州政事時,百姓中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的人,案件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來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臉色變了,而且害怕得東張西望。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什么原因,歐陽曄說:“我觀察吃飯的時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還是誰?”這個人才哭著認罪。
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不承認,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胸部,這就是你殺人的明證。”這個人才哭著認罪。原文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歐陽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9,這句話出自哪里

孟子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原文】 孟子曰:“舜發于畎畝①之中,傅說②舉于版筑③之間,膠鬲(4)舉 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土⑤,孫叔敖舉于海(6),百里奚舉于市(7)。 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 乏其身, 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8)益其所不能。人恒過, 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9)于慮,而后作;征(10)于色,發于聲,而后 喻。入則無 法家拂士(11),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 也。” 【注釋】 ①畎(quǎn)畝:田間,田地。②傅說(yuè):殷武丁時人,曾為 刑徒, 在傅險筑墻,后被武丁發現,舉用為相。③版筑:一種筑墻工作, 在兩塊墻 版中,填人泥土夯實。④膠鬲(gé):殷紂王時人,曾以販賣魚、 鹽為生, 周文王把他舉薦給紂,后輔佐周武王。⑤管夷吾:管仲。士:此 處指獄囚管 理者。當年齊桓公和公子糾爭奪君位,公子糾失敗后,管仲隨他 一起逃到魯 國,齊桓公知道他賢能,所以要求魯君殺死公子糾,而把管仲押 回自己處理。 魯君于是派獄囚管理者押管仲回國,結果齊桓公用管仲為宰相。(6)孫叔敖: 是春秋時楚國的隱士,隱居海邊,被楚王發現后任為令尹 (宰相)。(7)百 里奚舉于市:春秋時的賢人百里奚,流落在楚國,秦穆公 用五張羊皮的價格 把他買回,任為宰相,所以說“舉于市”。(8)曾:同 “增”。(9)衡: 通“橫”,指橫塞。(10)征:表征,表現。(11)法家拂 士:法家,有法 度的大臣;拂,假借為“弼”,輔佐;拂士即輔佐的賢士。 【常見譯文】 孟子說:“舜從田間勞動中成長起來,傅說從筑墻的工作中被 選拔出來, 膠鬲被選拔于魚鹽的買賣之中,管仲被提拔于囚犯的位置上,孫叔敖從海邊被 發現,百里奚從市場上被選拔。所以,上天將要把重大使命降落到某人身上, 一定要先使他的意志受到磨練,使他的筋骨受到勞累,使他的身體忍饑挨餓, 使他備受窮困之苦,做事總是不能順利。這樣來震動他的心志,堅韌他的性情, 增長他的才能。人總是要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錯誤;。心氣郁結,殫思 極慮,然后才能奮發而起;顯露在臉色上,表達在聲音中,然后才能被人了解。 一個國家,內沒有守法的大臣和輔佐的賢士,外沒有敵對國家的憂患,往往容 易亡國。由此可以知道, 憂患使人生存,安逸享樂卻足以使人敗亡。” 【普遍觀點】 原文中先列舉舜帝、傅說、膠鬲、管仲、孫叔敖、百里 奚六人出身下層, 然后說“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云云,令人很容易想到意 志的磨練方面,最后一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尤其令人想到逆境中發奮圖 強的濃厚悲劇意識。這種解釋一般為后人接受,看似并無大礙。
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餓其筋骨,勞其體膚,曾益其所不能. 原文] 舜發于畎畝之中,傅說舉于版筑之中,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 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過,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慮,而后作;征于色,發于聲,而后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 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 [譯文] 舜從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說從筑墻工作中被舉用,膠鬲從販賣魚鹽的工作中被舉用,管夷吾從獄官手里釋放后被舉用為相,孫叔敖從海邊被舉用進了朝廷,百里奚從市井中被舉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將要降落重大責任在這樣的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內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勞累,使他經受饑餓,以致肌膚消瘦,使他受貧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顛倒錯亂,總不如意,通過那些來使他的內心警覺,使他的性格堅定,增加他不具備的才能。 人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內心困苦,思慮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為;這一切表現到臉色上,抒發到言語中,然后才被人了解。在一個國內如果沒有堅持法度的世臣和輔佐君主的賢士,在國外如果沒有敵對國家和外患,便經常導致滅亡。 這就可以說明,憂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樂使人萎靡死亡。
《孟子 告子下》 舜發于畎畝之中,傅說舉于版筑之中,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 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過,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慮,而后作;征于色,發于聲,而后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 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 [譯文] 舜從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說從筑墻工作中被舉用,膠鬲從販賣魚鹽的工作中被舉用,管夷吾從獄官手里釋放后被舉用為相,孫叔敖從海邊被舉用進了朝廷,百里奚從市井中被舉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將要降落重大責任在這樣的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內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勞累,使他經受饑餓,以致肌膚消瘦,使他受貧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顛倒錯亂,總不如意,通過那些來使他的內心警覺,使他的性格堅定,增加他不具備的才能。 人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內心困苦,思慮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為;這一切表現到臉色上,抒發到言語中,然后才被人了解。在一個國內如果沒有堅持法度的世臣和輔佐君主的賢士,在國外如果沒有敵對國家和外患,便經常導致滅亡。 這就可以說明,憂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樂使人萎靡死亡。
《孟子·告子下》 中的《生于憂患 死于安樂》
譯文: 孟子說:“舜從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說從筑墻工作中被舉用,膠鬲從販賣魚鹽的工作中被舉用,管夷吾從獄官手里釋放后被舉用為相,孫叔敖從海邊被舉用進了朝廷,百里奚從市井中被舉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將要降落重大責任在這樣的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內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勞累,使他經受饑餓,以致肌膚消瘦,使他受貧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顛倒錯亂,總不如意,通過那些來使他的內心警覺,使他的性格堅定,增加他不具備的才能。 人經常犯錯誤,然后才能改正;內心困苦,思慮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為;這一切表現到臉色上,抒發到言語中,然后才被人了解。在一個國內如果沒有堅持法度的世臣和輔佐君主的賢士,在國外如果沒有敵對國家和外患,便經常導致滅亡。 這就可以說明,憂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樂使人萎靡死亡。”
生于憂患 死于安樂 孟子曰:「舜發于畎畝之中,傅說舉于版筑之間,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若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過,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慮,而后作;徵于色,發于聲,而后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
《孟子 告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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