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般來說補充協議優先于main合同,因為它是在main合同之后形成的,是main合同或補充的變化,,他們可能會同意補充;如不能達成協議補充,則根據合同或交易習慣的相關規定確定,補充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完合同,如果發現內容還需要補充,可以擬定協議合同補充。
法律分析:補充協議是原合同還是變更,一般都要約定清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相同。簽完合同,如果發現內容還需要補充,可以擬定協議合同 補充。合同 補充協議的起草需要注意幾個信息:第一,雙方的基本信息要全面具體;二是說明起草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內容補充或變更的內容。當補充 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沖突時,以后一約定為準。所以-1 合同的有效性要優于主合同。后來的協議其實是對主合同的原協議的修改,是-1合同的本質和精髓。如果主合同的原條款仍然有效,那么就失去了-1合同的意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43條,當事人可以變更合同第544條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沒有明確約定的,推定為未變更。
法律解析:該協議從屬于主合同,通過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沒有master 合同,就不會生成補充協議,這就是master 合同和補充協議的基本關系。所以一般來說補充協議優先于main 合同,因為它是在main 合同之后形成的,是main 合同或補充的變化。當補充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相沖突時,以后面約定的條款為準。補充的約定與合同主的約定具有同等效力,且由于是后來簽訂的,當補充 合同的約定與合同主的約定沖突時,以時間為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橐觥⑹震B、監護等身份關系的約定。應受相關法律的規定管轄,本部的規定可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
3、 補充 合同的效力是什么補充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510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能會同意補充;如不能達成協議補充,則根據合同或交易習慣的相關規定確定,法律依據:《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510條:-0/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能達成協議補充;無法達成協議補充的,按照合同或交易習慣的相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