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叫《馬關新約》,日本叫《馬關條約》或《日清和約》,“馬關條約”的簽訂標志著甲午戰爭的結束,“馬關條約”的簽訂標志著甲午戰爭的結束,馬關條約中國清政府與日本明治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是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下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下關新約》。
馬關條約中國清政府與日本明治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是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下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下關新約》。“馬關條約”的簽訂標志著甲午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是李鴻章和李,日方全權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因三重干涉未能成功)、臺灣省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并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開放了沙市、重慶、蘇州和杭州為通商口岸,并允許日本人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設廠。"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刺激了其侵略野心。同時,條約也使中國的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需要,然后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
2、巜 馬關條約》的主要 內容馬關條約是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國清政府與日本明治政府在下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最初叫《馬關新約》,日本叫《馬關條約》或《日清和約》,“馬關條約”的簽訂標志著甲午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是李鴻章和李,日方全權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因三重干涉未能成功)、臺灣省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并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開放了沙市、重慶、蘇州和杭州為通商口岸,并允許日本人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設廠,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激發其侵略野心;中國的民族危機史無前例,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向中國輸出資本的需要,然后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