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了收樓通知書就得交物管費,就算沒有真正地搬進去居住,也得繳納物管費用。根據物業條例,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取得房地產證時,物業權歸屬己轉移,物業主應交繳納物業管理費,至于何時交接與物業管理部門無涉的,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上沒有物管費從“通知之日起算”的內容,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
1、房屋未通過驗收,業主需要交物業費嗎?
需要。只要有了收樓通知書就得交物管費,就算沒有真正地搬進去居住,也得繳納物管費用,根據物業條例,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取得房地產證時,物業權歸屬己轉移。物業主應交繳納物業管理費,至于何時交接與物業管理部門無涉的,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上沒有物管費從“通知之日起算”的內容,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拓展資料: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