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調整,養老金到底怎么計算。在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廣東自己進行了糾正,這也是今年廣東養老金調整方案中變化最大的一個部分,今年廣東在制定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時,專門下發了一個文件起草的背景,對于2021年6月30之前辦理退休人員為啥不能參加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進行了說明。
1、廣東養老金2020如何調整?
5月12日,上海市公布了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在國家推遲一個月下發通知的情況下,上海市還不用一個月就下發了方案,這個效率實在是高。而2020年廣東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應該也快出來了,2019年廣東省是在6月17日公布具體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雖然今年國家的通知時間更遲,但是要求各省上報方案的時間并沒有推遲,還是5月31日,所以今年廣東下發具體方案的時間應該還是在6月份。
而按照國家的通知要求,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式還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而調整水平也是和去年相當,保持在5%的水平,所以,2020年廣東的調整方式也可以參考一下去年的,2019年廣東的調整內容如下:一、定額調整金額。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二、掛鉤調整。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三、傾斜調整。對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分六個年齡檔次進行傾斜調整,不過,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廣東省的調整對象和國家規定的有些不同,并不都是去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對于企業退休職工,今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也可以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2、廣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調整!養老金到底怎么計算?
廣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調整,養老金到底怎么計算?按照以前廣東省的慣例,在2020年之前,參加廣東省的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員范圍包含了當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比如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中,參加調整的退休人員范圍,就包含了2020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這與國家兩部門的要求是完全不一致的。
所以在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廣東自己進行了糾正,這也是今年廣東養老金調整方案中變化最大的一個部分,廣東在往年的養老金調整中,要將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納入當年養老金調整的對象,這主要是和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掛鉤的。按照各地養老金計算的方式,職工在辦理退休時,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需要和上年度職工月平均掛鉤。
但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般要每年的7月份左右才會公布,所以對于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一般都是按照上上一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臨時養老金,待下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以后,再計算正式的養老金進行補差。但按照廣東省的規定,如果屬于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由于使用的是上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可以參加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但是參加了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以后,下半年不再重新按照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計算,參加養老金調整后的養老金的就是本人正式的養老金,
下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由于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已經公布,是按照新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雖然沒有參加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但由于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體上是屬于增加的,所以個人的養老金還是會增加。這種方式還是有明顯的缺陷,究竟是參加上半年的養老金調整劃算,還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計算養老金劃算,這中間的數據是不完全一致的,
在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明確要求了2021年養老金調整的范圍,必須是2020年12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各地不得擅自增加調整范圍。如果廣東繼續將2021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納入養老金調整的范圍,就屬于擅自增加調整范圍,所以今年廣東在制定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時,專門下發了一個文件起草的背景,對于2021年6月30之前辦理退休人員為啥不能參加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進行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