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汽車被判定未造成人身傷亡,且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損害賠償。
1、 汽車被 追尾怎樣處理汽車被判定未造成人身傷亡,且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損害賠償。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搶救受傷人員而改變現場時,應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給予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立即離開現場的,應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