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視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對于社會上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以及“三無”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國家規定,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有多少人真正走入精神病院來了解精神病人的世界,哪個精神病人和他的家庭沒有一段痛徹心扉的血淚史。
1、精神病人出走應怎么辦?
謝謝的邀請,我是精神科醫生,工作中總是會遇到精神病人出走的情況,我就來說一說有哪幾種這樣的情況,和應該如何應對。精神病患者出走的情況精神病人出走最多見的情況莫過于精神分裂癥患者無目的的外走行為,很多患者無目的外走到離家很遠的地方,又缺乏與人溝通尋求幫助的能力,所以會選擇在當地流浪、徘徊,如果不碰到壞人,或者什么特殊的情況,一般會被當地派出所及救助站收容,發現患者存在精神失常情況,還會送患者到當地專業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救治,然后救助站會積極尋找患者的聯系方式,試圖聯系家屬,如果無法聯系到家屬或者家屬無發到當地接患者的話,救助站一般會負責將患者遣送回戶口所在地,有確切家庭地址的直接送返家中,
沒有地址的由當地救助站接收,無法聯系家人的送入當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待患者病情進一步緩解,并能夠提供家人信息,由救助部門查找到家人地址后,會將其送返家中,這期間產生的費用一般由政府救助專項基金負責,不會給家人帶來負擔。這其中不得不提到國家重性精神病管理制度,只要填寫過發病信息的精神障礙患者,不管在全國的任何地方,有關部門都可以通過管理系統很方便的聯系到患者的監護人,或者在管理系統上查到患者出入院信息及用藥情況,
目前國家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中規定必須納入管理的是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共六種重性精神障礙疾病。對于既往存在外走行為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屬應該如何防范作為精神科醫生,可以說既往存在外走行為的精神障礙患者,即使病情緩解,仍然存在外走的風險,作為家屬是有義務加強患者監護的,然后積極參加國家重性精神病管理系統,這樣即使患者今后再次出走,也更方便政府相關部門聯系到家屬,方便當地精神衛生機構了解患者病情及用藥情況,
然后對于精神癥狀嚴重,溝通能力比較查的患者可以效仿老年癡呆患者,為患者隨身佩戴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其實如果真的嚴重到這個程度,最好的辦法還是將其送入當地市一級精神衛生中心進行系統治療,相信患者的病情一定會得到緩解的。如果存在經濟困難,可以求助當地政府,為患者辦理殘疾證,低保證,特別困難的家庭殘聯和民政部門都是有相應標準和幫助的,
2、精神病人無人照看怎么辦?
感謝邀請。父母不在了,又無兄弟姐妹,精神病人此時無人照顧該怎辦?直接回答題主的問題,這種情況下的患者屬于“三無人員”,應該向殘聯求助,有殘聯出費用,將患者安置在民政系統的康復機構,住院期間幾乎是不需要患者自己花錢的,政府重視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對于社會上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以及“三無”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國家規定,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
相信各地區已經建立或正在完善此政策,由綜治辦牽頭,公安、衛生、民政、殘聯、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協同,確保流浪在社會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同樣,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會成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包括入戶排查、建檔、報告、危重情況處置。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各類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管理體系。而且,對于題主所說的情況,也的確是“有門可循”,作為患病家庭的親人們,大家應該做什么雖然國家政策給予患病家庭用一定的扶持,但作為家屬,大家更需要做到細心、周到,首先,從自身做起,做好對精神疾病的宣傳工作,呼吁大眾患病后盡早就醫,而且防止近親結婚,尤其雙方均未患病高發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