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再無恥,也得保證安全和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畢竟還有為數不少的日本外交人員在沒有淪陷的重慶、成都等城市。比如日本決定開戰后,最后一封密電就是通知野村銷毀外交密碼本,當然也是擔心美國人搞去,在自己的地盤上,對付使領館的變通辦法多的是,(許世英在日本)戰亂時期的所謂國際法也不是百分百管用,張作霖就是沖進了蘇聯領事館抓的李先生,“濟南慘案”時日本兵也殺害過國民政府的外交人員,因此戰爭時期,外交人員還是有一定風險的。
1、日本感染人數繼續攀升,在日本旅游的中國人回來會不會影響國內?
不會,我們政府會讓從日本回來的同胞進行居家14天的隔離,層層盤查,冗余排查,不會漏掉漏網之魚的。就我個人經歷看,我1月6號從漢口離開武漢,一直到2月15日不下有十個不同的號碼對我進行問詢,從社區居委會一直到區公安局,特別是社區,基本天天盤查我的體溫。如果是日本作為疫區,回來的人可能一出海關就被防疫人員帶去進行14天的醫學觀察,
2、敵對國家宣戰時,雙方的大使館人員怎么回國?
不殺害外交使節是國際慣例,但對于突然爆發的戰爭,世界各國在不同歷史時期對待大使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比如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美國人惱羞成怒扣押了日本駐美大使野村吉三郎,但沒有送進監獄,而是“軟禁”;日本隨即也同樣對待了美國駐日大使格魯,第二年雙方進行了交換遣返,都安全回國,(曾任海軍大將的野村)一般來說,兩國宣布進入戰爭狀態后,也要分是否斷絕外交關系的兩種情況,局部戰爭也有可能繼續保持互相的使領館,這就沒有必要采取強硬措施,秘密監視即可;如果決定斷絕外交關系,那就會正式驅逐大使及外交人員,給予限期離境,通過中立國或第三國返回祖國,根據國際法,其實僑民也應該有這個待遇,但執行與否就看政府態度了。
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所有在美日裔都被關進了集中營,美國人怕他們做內應搞事情,(駐日大使格魯)保證對方大使館人員安全回國,這也是相互的,畢竟都要考慮已方外交使領館的人員安全。抗日戰爭爆發后,國民政府和日本都沒有向對方正式宣戰,也挺奇葩的,直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因此1937年“七七事變”后,國民政府駐日大使許世英仍然在日本公開活動,因為兩國還沒有斷絕外交關系。
直到1938年1月,中日戰爭已徹底擴大,德國調停失敗后,國民政府通知:準予回國,行期自定,許世英才于20日啟程,乘船回國,日本人再無恥,也得保證安全和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畢竟還有為數不少的日本外交人員在沒有淪陷的重慶、成都等城市。另外,外交人員的事情國際關注度也比較高,輕易哪個國家也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打仗歸打仗,國家面子總還是要的,
(國民政府駐日大使許世英)但戰爭爆發后,駐外大使和大使館畢竟身處敵國,什么意外情況都可能發生,所以必要的警惕性還是要有的。比如日本決定開戰后,最后一封密電就是通知野村銷毀外交密碼本,當然也是擔心美國人搞去,在自己的地盤上,對付使領館的變通辦法多的是,其實純屬多余,在整個日美談判期間,日本大使館與國內217封往來密電基本都被美國人破譯了,因此,這也成為了傳說中羅斯福“苦肉計”的證據之一,因為談判破裂的過程,美國人肚子里已非常清楚。
(許世英在日本)戰亂時期的所謂國際法也不是百分百管用,張作霖就是沖進了蘇聯領事館抓的李先生,“濟南慘案”時日本兵也殺害過國民政府的外交人員,因此戰爭時期,外交人員還是有一定風險的,最尷尬的大使其實是1949年的司徒雷登,解放軍占領南京后,司徒雷登沒有隨國民政府遷往廣州,并有前往北平“過生日”的打算,遭到美國國務院的反對,他也拒絕了繼續到廣州履職的命令,1949年8月經由日本回國,我方沒有進行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