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駕駛證有12分,駕照記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累計記分周期,如果扣到12分,就應該扣留駕駛證,所以可以判斷駕照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12分,但是一輛車最多只能接受三個駕照分,也就是說自己的駕照分不夠,需要扣除另外兩個人的駕照分。
駕照記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累計記分周期。計分和扣分的區別如下:1。定義不同:扣分是指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造成相應的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相應的交通違法扣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分主要分為123612分。記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12個月后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2,說法不同:分數是字面上的說法,扣分是口頭上的說法。
2、駕駛證多少分駕駛證有12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的扣分上限為12分,如果扣到12分,就應該扣留駕駛證,所以可以判斷駕照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12分。根據交通新規,在一個記分周期內,1駕照最多分三輛車,也就是說,滿分12分,如果不扣一分,可以平均分給三輛車,但是一輛車最多只能接受三個駕照分,也就是說自己的駕照分不夠,需要扣除另外兩個人的駕照分。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