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訪友、旅游、出差、就醫的外地來漢人員,申報居住登記或辦理了或者按規定辦理了住宿住院登記的,不申領《居住證》。因務工、經商、就學等,擬在本市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應申領《居住證》,1、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證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申報辦理2、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審核申報材料3、符合辦證條件的,申請人填寫《武漢市居住證申請表》并簽字,領取《武漢市居住證領取憑證》4、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自受理之日起2天內,上門核實暫住地址,社區民警對材料、信息確認...
更新時間:2022-08-07標簽: 居住證武漢辦理在武漢的居住證怎么辦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