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費《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
更新時間:2023-10-21標簽: 上海上海市律師律師費上海市律師費用收取標準上海律師費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