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分析目前對于忠誠協議,有三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為有效,一種認為無效,一種是不受理的態度,即對協議效力不作判斷,但法律不予保護,如當事人愿意履行,法律也不禁止。如上海就是采用的這一做法:《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適用問答選登(二)》問題3: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簽訂的一方應當對另一方忠實,不得有婚外情,如有違反,違反的一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約定,是否具有可訴性,*應否支持當事人的訴請?答:《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實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夫妻一方以此道德義務作為對價與另一方進行...
更新時間:2023-10-06標簽: 上海上海市高院彩禮上海市高院彩禮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