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市天河區積分入學需哪些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2、持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滿一年;3、在天河區有合法穩定住所;4、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5、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備注:1、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適用于截止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轉學、插班生不予受理。2、除居住證外,其它各項積分制入學指標分值的計算有效期從2013年1月1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止...
更新時間:2023-07-10標簽: 廣州州來人員積分廣州來穗人員積分學生基本情況表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