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防排煙技術規程第416防煙分區不宜大于2000平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9.4.2需設置機械排煙設施且室內凈高小于等于6。0m的場所應劃分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500平方米,防煙分區不應躊越防火分區。2,在建工程消防設施配置標準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詳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相關條款,建議配3公斤或4公斤的abc干粉滅火器,每150平方米配1具,每個樓層每個車間不少于2具。放置高度不高于1.5米,放置醒目便于取用處。配了以后,一般5年內...
更新時間:2023-07-14標簽: 上海市在建工程消防最新規范上海市建筑防排煙技術規程第416防煙分區不宜大于2000平米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