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沒過怎么辦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未通過應當重新提交材料進行申請辦理。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積分模擬打分;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用人單位進行網(wǎng)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后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法律依據(jù)】《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jù)《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托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后,應當將積分材料轉(zhuǎn)送人...
更新時間:2023-05-26標簽: 上海上海市上海市居住證海市上海市居住證不滿分怎么辦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