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的一般納稅人界定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多少萬元【國稅詳解】所謂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即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yè)的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guān)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另外,此次營改增試點開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間“應稅服務營業(yè)額÷103%”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即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上海市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更新時間:2023-05-22標簽: 上海上海市一般納稅上海市營改增的一般納稅人界定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多少萬元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