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居民委員會建設,服務居民群眾,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促進社區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居民委員會組織運行、履行自治職能、協助相關工作及保障機制等,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依法協助政府及其派出機關開展工作。第四條居民委員會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政府指導、依法自治、社會參與...
更新時間:2023-05-22標簽: 上海上海市居民居民區上海市居民區黨組織規章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