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保險條例應該是可以的,因為為職工買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個人不需要繳費的。沒有買工傷保險應該是用人單位的責任,這部分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公司)承擔。2,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上年度是指工亡發生時工傷認定生一般是以裁決的上年度為多。也有個別仲裁員或者法官按照你發生工傷時的上年度裁決。搜一下:《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上年度”是指“工亡發生時”,工傷認定生效后“仲裁時謝謝了,大神幫忙啊3,上海市工傷保險條例39條第三十九條(致殘7—10級待遇)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
更新時間:2023-05-17標簽: 上海上海市工傷工傷保險上海市工傷保險條例39條是什么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