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固定資產的界定和金額的標準是多少謝謝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所得稅法中沒有規定固定資產的金額標準。一般是以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判斷的。例如:對于服裝企業,縫紉機:價值幾百元,都是進固定資產的。2,固定資產標準打印機可入固定資產,現在固定資產的標準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沒有金額限制。新準則下已經取消了固定資產的單位...
更新時間:2023-09-11標簽: 上海上海市工會固定上海市工會固定資產標準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