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用電如何分時6時-22時為峰時段,22時-次日6時為谷時段。2012年10月份之前,居民階梯電價分別按照第二檔、第三檔0.05元和0.30元的平均加價水平執行,10月份抄見電量起,按照峰、谷不同的加價水平執行。居民累計電量在第二或第三檔臨界點的月份,由于當月超基數部分的峰谷電量數據無法準確區分,具體執行時,該月第二、第三檔的加價按照峰、谷均為0.05元或0.30元的加價水平執行,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價水平執行。一般上海居民用電第一檔范圍內是早晨6點鐘到晚上10點鐘電費價格:0.617元/度晚上1...
更新時間:2023-09-08標簽: 上海上海市階梯用電上海市階梯用電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