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清楚離婚雙方姓名、身份證、戶籍所在地等信息;2.寫清楚婚姻現狀,提供申請理由離婚;3.離婚申請書包括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權的歸屬、贍養費支付的數額和時間等,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的申請,4.雙方在申請書上簽字并注明申請時間,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未申請視為撤回離婚報名。寫1、申請離婚書怎么寫-1/申請書時,要包括以下四個部分。它們是:1。寫清楚離婚雙方姓名、身份證、戶籍...
更新時間:2023-06-25標簽: 離婚內不愿三十日申請書可向離婚申請書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