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財政部、國家計委88號文《關于新增商標登記管理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核定新增商標業務的收費標準為:受理集體商標登記費3000元,受理憑證,商標是用于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法律客觀性:-0/Law商標第二十二條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申請注冊,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次申請對同一商標的多類商品進行注冊。1、注冊商標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將商標的報名費用及其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1.為了適應我國管理學的發...
更新時間:2023-08-27標簽: 商標3000管理費憑證受理注冊商標的費用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