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延用規定您好!規定有以下這些。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希望對您有幫助!2,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的房屋租賃行為,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
更新時間:2023-06-19標簽: 上海上海市公有租賃上海市公有租賃房管理條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