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幫我啊你好我想問下女職工休產假在法律法規上面有沒有編輯本段概述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編輯本段執行細節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編輯本段分類授乳時間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
更新時間:2023-08-17標簽: 上海上海市哺乳可以上海市哺乳假可以不到崗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