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有六個基本當事人——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和付款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的銀行,通常是開證行的代理行,rn(3)通知行:受開證行委托,將信用證轉發給出口商的銀行,rn(2)開證行:接受發行人的委托,開立信用證銀行,并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1、信用證業務中的開證申請人通常為信用證有六個基本當事人——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和付款行。rnrn(1)申請人: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的人,即進口商或實際買方。rn(2)開證行:接受發行人的委托,開立信用證銀行,并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通常是...
更新時間:2023-08-03標簽: 開證行信用證當事人開證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