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后被害人愿意和解如何寫和解協議公訴案件受害人不能撤訴,與嫌疑人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并賠償到位的,可以向司法機關寫諒解書,要求從輕判處嫌疑人;協議甲方:,嫌疑人兄(家屬),住址,身份證號,電話;乙方:,受害人,住址,身份證號,電話。雙方就嫌疑人因尋釁滋事一案,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1.甲方代嫌疑人向乙方表示真誠道歉,懇請乙方諒解;2.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補償各項經濟損失元,于日內支付,乙方不得再向嫌疑人因此事要求民事賠償;3.乙方收到款項后須向甲方出具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從輕判處嫌疑人;4.本協議...
更新時間:2023-05-23標簽: 和解協議尋釁滋事事后和解協議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