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怎么規定的上市公司屬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因此上市公司股東股份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特殊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第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法》第141條規定:第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第二、董事、監事...
更新時間:2023-05-18標簽: 上海上海市國有國有股上海市國有股權轉讓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