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PRC)農民專業合作社Lawn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使用者在農戶承包經營的基礎上自愿聯合,n第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為會員服務,開展下列一項或多項業務:n(1)農業生產資料購買和使用;n(2)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運輸、儲存及其他相關服務;n(3)鄉村民間工藝品及產品、休閑農業及鄉村旅游資源的開發與管理;n(4)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服務,如技術、信息、設施建設和運營等,農村合作社是農民自愿組成的協會,是a農業合作社...
更新時間:2023-08-06標簽: 合作社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農民法律農業生產合作社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