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車輪駛出邊緣綠線,不合格;2.車輪軋過路邊的綠線,不合格;3.半途而廢,不合格Subject2扣分-2/如圖所示: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項目評價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設置為標準,科目二分數標準扣分:1。1、科目二評分標準扣分科目二分數標準扣分:1。回倉庫:1。不按規定路線和頂序者不合格;2.車身不符合,就是不合格;3.未能進入當年者,不合格;4.如果半途而廢,那就是不合格;5.超過4分鐘,不合格。2.在坡道上停車...
更新時間:2023-07-28標簽: 科目科二扣分五次預約科二扣分標準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