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輪船往返于甲乙兩地當輪船從甲地駛往乙地時是順流每小時路程是一定的,速度和所用時間成反比,所以順流速度/逆流速度是20/12=5/3,而順流時間/逆流時間=3/5總時間是24小時40分=24又2/3小時,分作8份,順流時間3份,逆流時間5份所以,順流時間是(24又2/3)*3/8=9.25小時所以,甲乙距離為20*9.25=185千米2,一艘輪船往返于AB兩地之間有A地到B地是順水航行由B地到A地解:設水流速度為x(20+x)*6=6*1.5*(20-x)x=4設流水速度x,兩地路程是一樣的有方程式...
更新時間:2023-07-20標簽: 一艘輪船往返于甲一艘輪船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