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以下條件申請:1.領養的孩子;二、孩子申請由出生名改為大名;三、女方因結婚需要去除原夫姓或增加夫姓的;四、和尚、道士、涅槃還俗,因出家而由法名改為俗名或由俗名改為法名的;五、經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后,一方要求改變孩子姓名的;6.名字詞語的含義或讀音與習俗相沖突或低俗不雅;七、與人事、學歷或其他重要檔案名稱不一致的;八、其他正當理由,記住,一定要找個理由讓派出所覺得這個名字一定要改,否則可能不會批準你改,就像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一張表申請,其中一張問你為什么要改名,改名字申請本。1、派出所改名字姓趙...
更新時間:2023-08-07標簽: 名字樣板派出所改為申請派出所改名字申請樣板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