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問題二:B物業公司的做法是正確的,我會跟小區業主說交接手續沒辦完,3.物業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違反北京市和國家物業-3/的規定,不利于B公司物業的正常工作,勢必影響小區建設,附加1:(如果物業不收取專項維修資金,那么小區業主委員會無權罷免物業,2.學校負責監管不力物業。1、物業管理實務實踐考核案例分析1。這是合理的。B物業申請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屋頂防水。2.不合適。與業主委員會協商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給業主一個恢復期。3.年8月1日。不成立。違反北京市和國家物業-3/的規定,不利于B公司物業的正常工作...
更新時間:2023-05-13標簽: 物業五萬元管理業主案例物業管理案例分析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