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合伙協議第十八條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合伙企業名稱、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2)合伙宗旨和合伙經營范圍;(3)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4)合伙人的出資方式、金額及繳費年限;(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方式;(6)合伙交易的執行;(七)入伙和退伙;(八)爭議解決方式;(IX)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十)違約責任法律分析:合伙協議書內容如下:1.合伙目的;二。1、合伙協議書格式及內容Signing-1協議書的格式和內容如下: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合伙目的;合伙姓名;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主要營業地;合伙Ter...
更新時間:2023-04-24標簽: 合伙第十八條企業法載明協議書合伙協議書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