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標中怎樣進行談判招標投標活動中,采購方全部商務和技術要求、供貨方的技術、商務等響應,應當在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載明,不得就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但是,雙方可就一些未表述清楚的內容進行澄清和答疑。如投標文件未就實質性內容進行響應,應當作廢標處理。如招標文件未就實質性內容說明詳細,應當進行補充和說明。具體依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第三十九條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更新時間:2023-05-10標簽: 如何談判招標怎樣如何談判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