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規定的證據種類包括哪些有哪些具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仍需要質證,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
更新時間:2023-04-22標簽: 證據種類證據種類民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