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事項辦結期限一般是多少日法律分析: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nèi)辦結;情況復雜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nèi)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nèi)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法律依據(jù):《信訪條例》第三十三條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nèi)辦結;情況復雜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
更新時間:2023-04-09標簽: 天津市信訪辦多長時間天津天津市信訪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