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1,3.試用期滿,單位不提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意味著雙方試用期已過,無需另行通知,4.試用期滿辭職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單位。{0}1、試用期之間沒收到轉正通知書,辭職時卻被告知自動轉正,該怎么辦_百度知...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
更新時間:2023-03-21標簽: 轉正通知書試用期通知書轉正期限一個月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