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特定物與特定的物區(qū)別特定物是相對于種類物而言的。種類物是指不具有獨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種、規(guī)格、度量衡加以計算的物。如一般商店中的商品等。特定物是指具有獨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與其他物相區(qū)別的物。它主要包括兩類:(1)獨一無二的物,如齊白石的某幅畫等;(2)特定化的種類物,就是從一般商品中獨立出來的物,它可能與一般種類物差不多,規(guī)格、質(zhì)量、性能等方面都一樣,但是它卻具有特殊的意義,具有不可代替性,如烈士的遺物,結(jié)婚紀念物等。例如AB兩人合意進行100斤大米的買賣。A有1000斤...
更新時間:2023-07-13標簽: 特定特定物民法法上特定物 全文閱讀特定物是指具有自身獨立特征,或者由權(quán)利人和特定指定,不能被其他物替代的物,包括特定條件下的特有物和根據(jù)民事主體的意志從第一類中產(chǎn)生的特有物,特定物是指具有自身獨立特征,或者由權(quán)利人和特定指定,不能被其他物替代的物,包括特定條件下具有唯一性的物和根據(jù)民事主體的意志從第一類指定的物特定,特定事物是根據(jù)個體特征決定的事物。{0}1、回遷房屬于特定物還是種類物特定thing。民法上有物的種類和特定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獨立的(或分離的、固有的)特征,不能被其他事物替代的事物。物種是指具有共同屬性(或物理屬性)的事物,...
更新時間:2023-01-31標簽: 特定物特定物是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