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低保標準法律分析:天津市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準,城鄉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294元調整為每戶每月303元。天津市還調整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為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4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30元。法律依據:天津市民政局、財政局《關于...
更新時間:2023-01-06標簽: 天津市低收入家庭限制天津天津市津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