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基層工會成員代表大會代表常任制暫行規定》第二條,基層工會成員代表大會代表人數根據成員人數確定,會員代表代表大會為常任制,任期與本單位工會委員會相同,工會委員會和基金審查員的任期為三年,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代表大會,工會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1、工會的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哪些工會大會的職權是:1.審議通過委員會的工作報告。2.審議批準工會委員會的基金收支報告和基金審查員的工作報告。3.選舉工會委員會和基金審查員。工會委員會和基金審查員的任期為三年,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
更新時間:2023-03-08標簽: 工會代表大會工會代表大會暫行常任第二條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