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勞動法對懷孕婦女有何政策婦女在三期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及時合同到期,也不可以解除。應該等三期過后。三期指的是懷孕期,生產期,哺乳期。2,勞動法關于孕婦方面的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做法是非法的,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3,勞動法對孕婦有什么規定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更新時間:2022-12-13標簽: 上海市新勞動法對孕婦的規定上海上海市勞動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