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慶市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可以請多少天在新的政策出臺之前,仍執行以前的晚婚晚育假:即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2,重慶市產假最新規定是什么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
更新時間:2022-12-09標簽: 重慶市行政事業單位產假條例重慶重慶市行政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