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簽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直持續到現在問單位終止合同的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法的執行時間是2008年1月1日,因此應該前后時間分別按照法律規定計算。原辦法規定還涉及到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如果是因為你不能...
更新時間:2023-03-02標簽: 重慶市2005年勞動合同重慶重慶市2005年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