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生育保險政策東莞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辦理申領手續時需在柜臺填寫《辦理生育保險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1)本人身份證(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3)生育婦女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4)醫院出具”生育醫學證明”,即出院小結,上面注明順產還是難產(5)醫院出具寶寶“出生證明”,全國統一的(6)活期儲蓄卡(女方實名制卡):浦發銀行、工商銀行、上海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匯。(7)經批準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
更新時間:2023-02-23標簽: 東莞農保生育東莞保生生育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