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山東 > 濟南市 > 流動人口管理辦法,關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流動人口管理辦法,關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來源:整理 時間:2022-09-19 20:19:44 編輯:濟南本地生活 手機版

本文目錄一覽

1,關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1\該法什么時候正式執行? (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 2、新法是不是有明確指出流動人口無需再定期回原籍計劃生育部門進行婦檢?甚至無需再把現居地的婦檢報告寄回原籍管理部門? (新的辦法中規定,戶籍地不可強制要求 流動人口當事人 返回戶籍地進行孕檢。但要求 流動人口當事人的現居住地 在對流動人口進行孕檢后,由現居住地計生部門將 孕檢單 寄回流動人口的戶籍地。) 以上為準確答案。

關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2,山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規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或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居住的人員。但本省設區的市所轄各區常住人口跨區居住的除外。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無國籍人的居住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遵循公平對待、便捷服務、合理引導、依法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健全覆蓋流動人口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經費和居住證工本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予以足額保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教育、民政、財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等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應當協助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配備流動人口協管人員。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轄區內流動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證受理、發放等服務管理工作。為流動人口提供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教育等公共服務。第二章 居住管理第七條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第八條 流動人口擬在居住地居住10日以上30日以下的,應當自到達之日起10日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第九條 流動人口登記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照片、常住戶籍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服務處所、受教育狀況、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未滿16周歲的隨行人員、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等內容。第十條 流動人口在申報居住登記時,應當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第十一條 流動人口登記信息錯誤或發生變動的,居住登記申報人應當自變動之日起10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更正或變更登記。第十二條 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經營性服務場所住宿的人員,由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  在醫院住院就醫的人員,由醫院按照患者住院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登記。  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寄宿就學或者培訓的人員,由其寄宿的單位在入學時進行登記。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負責對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登記。第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流動人口入住后24小時內登記,并在10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報告,督促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終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自流動人口離開之日起10日內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聘用流動人口,應當自聘用之日起10日內組織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與流動人口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0日內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第十五條 大型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經營管理機構以及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委托的項目管理、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流動人口入駐之日起10日內,將流動人口登記信息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第十六條 年滿16周歲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10日內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山西省流動人口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  探親、訪友、旅游、出差和依法不需要領取居住證的除外;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隨其監護人登記,不領取居住證。

山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

3,最新湖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一法四規是指

一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四規即國務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凡涉及計劃生育事項的、由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統稱為計劃生育證明。只是你所說的證明是證明哪些事項,如果是生育的證明,那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不能替代生育證明的。因此,當人家讓你出具證明的時候,你得問清楚該證明需要證明的是什么。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人有所幫助。

最新湖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一法四規是指

4,石家莊市流動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流動人口管理,適用本方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來本市暫住三日以上的人員。第四條 流動人口管理實行嚴格管理、優化服務、依法保護的方針,遵循管理與教育、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公安機關是流動人口管理的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內流動人口的登記、發證等管理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衛生、教育、稅務、房產、計劃生育、民政等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做好流動人口的各項管理工作。第六條 年滿十六周歲、擬暫住一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到達暫住地三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明,按下列規定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一)在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內部暫住的,由單位指定人員進行申領;  (二)在購建房屋或租賃房屋暫住的,由房主或者本人進行申領;  (三)在常住人口家中暫住的,由戶主或者本人進行申領;  (四)外來成建制的單位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進行申領;  (五)其他場所的流動人口,由本人進行申領。  暫住在直系親屬家中的,由其親屬告知暫住地居(村)委會或本單位保衛部門,可不辦理暫住證。第七條 在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等經營旅館業的場所住宿的流動人口,按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辦理住宿登記。  流動人口在上述場所包租房間從事經營活動,其中住宿一個月以上的,由留宿單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第八條 在暫住地居住2年以上,有固定住所、職業的流動人口,可以申領有效期為3年的暫住證。第九條 持證人應妥善保管暫住證,以備查驗。  持證人居住地變動或者暫住證丟失的,持證人應及時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補證手續。第十條 公安派出所對流動人口按一人一證方式及時辦理暫住證,并收取制證工本費五元。暫住證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前需要繼續暫住的,應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第十一條 招用流動人口的單位,實行流動人口治安責任制,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對本單位流動人口進行遵紀守法教育。  (二)為本單位流動人口辦理暫住證。  (三)不得招用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流動人口。  (四)發現本單位流動人口有違法犯罪活動,應及時制止并報告公安機關。第十二條 向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前,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或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登記備案,然后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第十三條 出租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前應查驗承租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承租人應辦理暫住證而尚未申領的,應督促其先申領暫住證;  (二)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承租人;  (三)與承租人、房屋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簽訂出租房屋治安防范工作的責任狀;  (四)依法納稅;  (五)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第十四條 承租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向出租人出示有效身份證明;  (二)不得承租未向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房屋;  (三)禁止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第十五條 從事介紹房屋租賃及流動人口務工的中介機構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建立介紹房屋租賃、務工登記臺帳制度,登記臺帳保存期一年,以備公安機關查驗;  (二)為流動人口介紹職業時,必須查驗其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對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不得為其介紹職業;  (三)在介紹房屋租賃時,必須查驗該房屋的登記備案手續,對無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得為其介紹房屋租賃。第十六條 流動人口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營業執照時,勞動和社會保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查驗暫住證。第十七條 招用流動人口的單位應當與其招用的流動人口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依法保障其獲得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和休息的權利以及其他的合法權益。第十八條 流動人口中的務工人員的勞動報酬,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同條件在職職工的工資水平與外來務工人員協商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

5,與流動人口相關的法律法規

《流口婚育證明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流動人口瘧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各地區的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細則各地區的 流動人口就業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流動人口”的法律法規比較多的哈;你可以去網站搜索查看下http://laws.66law.cn/list.aspx?keys=%E6%B5%81%E5%8A%A8%E4%BA%BA%E5%8F%A3只看北京的也可以單獨去北京的相關部門網站查看哈。
你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6,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條例

  導語: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制定本條例。下面是我收集的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條例,歡迎參考。   第一條: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但是,下列人員除外:   (一)因出差、就醫、上學、旅游、探親、訪友等事由異地居住、預期將返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員;   (二)在直轄市、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異地居住的人員。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考核、監督。   第四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條:國務院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主管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并與相關部門有關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本級人民政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措施;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匯總、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時處理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有關的舉報,保護流動人口相關權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價格等部門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對流動人口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組織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指導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以下稱育齡夫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依法向育齡夫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采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運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核實、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   第七條:流動人口中的成年育齡婦女(以下稱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已婚的,辦理婚育證明還應當出示結婚證。婚育證明應當載明成年育齡婦女的姓名、年齡、公民身份號碼、婚姻狀況、配偶信息、生育狀況、避孕節育情況等內容。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出具婚育證明。   第八條:成年育齡婦女應當自到達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提交婚育證明。成年育齡婦女可以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也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查驗婚育證明,督促未辦理婚育證明的成年育齡婦女及時補辦婚育證明;告知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以及應當履行的計劃生育相關義務。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工作,做好流動人口婚育情況登記。   第九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和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結合部門職責,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相關管理制度;及時向所在地同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通報在辦理有關登記和證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情況等計劃生育信息。   接到通報的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應當及時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措施。   第十條: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享受下列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一)免費參加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知識和生殖健康知識普及活動;   (二)依法免費獲得避孕藥具,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現居住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享受休假等;   (四)實行計劃生育的,按照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獲得支持、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享受優先照顧。   第十一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落實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第十二條: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計劃生育管理。   第十三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為已婚育齡婦女出具避孕節育情況證明。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已婚育齡婦女的避孕節育情況證明,及時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不得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   第十四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相關信息。   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和個人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了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時,應當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接受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核實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后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辦理結果。   第十七條:出具婚育證明或者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協助查驗婚育證明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涉及公民隱私的流動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條: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為流動人口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出具虛假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收取費用的;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的;   (三)未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的;   (四)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育齡夫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或者未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查驗婚育證明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為育齡夫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或者出具虛假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收取費用的;   (四)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和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第二十三條:流動人口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的,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通知其在3個月內補辦;逾期仍不補辦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證明的,由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如實提供流動人口信息的,由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五條:本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6日國務院批準、1998年9月22日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拓展】   全國流動人口存在問題   1、絕大多數外來人口文化層次較低   在流動人口中其中的一小部分屬于以人才引進的方式進入上海,這一部分流動人口由于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且不少都具有專業知識,戶籍問題也較容易解決,能享受地方的優惠政策,但絕大多數外來人口文化層次較低,男工很多在建筑行業務工,女工通常被稱為外來妹則大多數在服務行業工作,男工平均工資維持在每月1200元-1500元,女工則維持在每月800-1000元,盡管上海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為840元,可是在實際中并不能完全能到執行,月工資600元-800元的大有人在,由于大都要租房居住,為了節約開支只得數人住一間房間,但每人至少要150元以上,這樣群租現象就產生了,衛生、安全、子女教育、交通都成了問題,而且往往還會形成惡性循環,少數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缺乏社會保障   由于戶籍不在上海也無法解決諸如醫保、養老等問題,如產生了工傷事故,有的因種種原因還不能得到及時的救治,法律援助只能是杯水車薪,經常會產生各種糾紛影響社會的安定。又如上海市規定70歲以上老人可以免費乘車,但對外來人口則不適用,據某領導人云老年人都為國家、社會作出了貢獻,所以實施了這一優惠措施,但外來流動人口不能享受這一優惠政策,則又形成了新的社會矛盾。   3、刑事案件居髙不下   刑事案件中80%以上是外來人口作案,大量案件是盜竊、搶劫案件,這和經濟上的貧困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又值得注意的是偷渡案件時有發生,這是人口流動中的非法流動行為,近年來盡管已加強了打擊的力度,但屢禁不絕。   面臨問題   流動人口子女上學擁擠,流動人口在醫療,子女教育,社會福利等等方面的困難正醞釀著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盡管社會各界已經非常關注流動人口的福祉,但距離解決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高中及以上學歷失業比例高,小學及以下學歷失業時間長,就業技能培訓針對性不強,兩者在城市產業升級過程中,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   1、收入   工資較低,限制其社會保險參保率,約束其在城市消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農業流動人門口中,僅有11.6%參加了養老保險。中西部地區和沿海地區還存在極大的差距。   2、醫療   醫療服務供給不足,異地報銷困難。患病后去流入地縣以上醫院就醫者不到60%,近一成選擇回老家治療。僅有26.8%已參加醫保流動人口表示可部分報銷醫療費,超過六成仍需全部自己支付。   3、權益及保障   勞動權益維護能力差,對勞動保障政策知曉程度低,約三成未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時間偏長,平均每周工作58.2小時。   社會保障現狀不佳,仍有39%的流動人口未參加任何形式的社會保險。在工傷風險較高的建筑行業,只有23.4%的流動人口參加了工傷保險,超過一半流動人口未參加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險。   4、流動性大防疫難   2003年~2008年,廣州市共發現登記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約7.5萬例,其中戶籍人口肺結核病人4.7萬例,流動人口肺結核病人2.8萬例。2008年廣州新增肺結核病人共11951人,其中一半人數是流動人口。患上肺結核的流動人口最常見于番禺區、海珠區、白云區等流動人口密集地。   5、子女教育   流動兒童入讀公立學校比例較低,大齡兒童在流入地完成義務教育存在困難。正在上學的流動兒童中,在流入地入讀公立學校的比例僅為69%,學籍管理制度是影響在流入地接受初中教育的主要原因。政府一直在積極努力保障流動兒童的平等教育權利,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接收流動兒童的民辦學校,但民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無論從辦學條件、師資水平、教學質量上都很難和公立學校相比。在接受調查的41所學校中,具有辦學資格的學校有20所,還沒有取得辦學資格的學校有21所。學校主要集中在城鄉接合部,大多數辦學條件簡陋,98%的學校場地是租用的。學校存在教室擁擠、課桌簡陋、缺少取暖與降溫設施、沒有體育設施或設施簡陋、食堂衛生條件差、飯菜質量差等問題。   6、采取措施   國家人口計生委高度重視群眾反映辦證難的突出問題。專門下發通知,強調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簡化辦證程序,提高辦事效率。通知就全面公開服務事項、切實簡化辦證流程、解決流動人口等人群辦證難問題、加強服務窗口建設、強化責任落實和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將與群眾密切相關的計劃生育證件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序、時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目錄、申請表式樣、是否收費、服務承諾等信息在網站、辦事場所等進行公開,使群眾了解服務內容和流程。   通知要求,進一步精簡群眾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時所需材料。對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對于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理。戶籍所在地在為群眾辦理再生育服務證時,要簡化程序、方便群眾。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對有特殊困難的群眾,要主動上門辦理。在辦理相關證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通知要求,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并實行首接責任制。戶籍所在地要落實源頭管理責任,為流出人口辦理婚育證明或出具婚育情況證明材料。對于流動育齡夫妻因長期或多次、多地流動無法證明婚育狀況、信息核實確實存在困難等特殊情況,受理地可依據當事人的承諾,為其辦理生育服務證(登記)。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要加強協調溝通,履行信息核查責任,不得相互推諉。要切實解決同一城市內人戶分離、集體戶口等人群的辦證難問題。   通知要求,在縣、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便民服務窗口,實行集中辦證。沒有政務大廳的,人口計生部門要設立便民服務窗口,方便群眾辦證。同時,要主動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通過“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等渠道,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推諉、拖延或拒不辦理的,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研究完善方便群眾辦證的具體措施。   7、流動戶口有望落戶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   公安部將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土地管理、社會保障、教育管理、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改革,積極參與國務院《城鎮化發展規劃》的制定,并將按城鎮化的總體規劃安排,配套制定戶籍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意見。   8、制定政策   人口流動現象實際上是價值規律在人口流動中的表現形式,價值規律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它的作用之一,就是調節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在生產各部門的分配,這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根據對這一規律的認識,宜采取以下對策:   9、縮小經濟發展不平衡現象   中國自1840年以來,由于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大敵人的統治,長期存在著經濟發展不平衡現象,東南沿海的經濟發達,中西部地區則相對落后,這種現象至目前為止,還未根本改變。僅以交通為例,實際上是為千百萬的民工服務,民工每年花去的回家探親路費即要占去其工資的5%-10%。如果千百萬民工都能在本地區為建設國家、故鄉獻出力量,運送的是滿足生產所需要的各種生產資料,就可以避免大量社會勞動的浪費。因為人口的浪費、人才的`浪費是最大的浪費,因此必須加強與加速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建設,由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逐漸做到相對平衡,才能促使全國經濟協調發展。如果經濟不發達地區人口長期持續向發達地區流動,只能加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只能加大貧富的差距,從長遠的觀點看是十分不利的。   10、制定有利于中西部發展的人口流動政策   國家進行宏觀控制,制定有利于中西部地區發展的人口流動政策。人們的衣食住行都離不開土地,為發展經濟可以先從土地著手,制訂優惠的土地出讓轉讓政策,提髙各行業的工資水平,為吸引外資創造各種優惠條件,加強交通事業的投入,在青藏鐵路的基礎上拓展支線,就會加速人口向中西部地區流動,就可以減緩人口向東南地區的流動,我國一百多年來長期存在的經濟發展不平衡現象可望得到真正的改變。   11、發展中西部地區需更大量的資金投入   由于我國還是多種經濟并存的局面,可以挖掘各方面的潛力建設國家,美國是個經濟實力強大的國家,但也是世界上負債最多的國家。我國目前的外匯儲備巳居世界第一位,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外匯量大的總體優勢,來發展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經濟發展了必然會帶動文化教育、科學研究、衛生事業的發展。   12、制定向外人口流動政策   中國是具有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具有最豐富的人力資源,鄧小平說得好,我國改革開放的大門將越開越大,門是用來容人進出的,不光是歡迎別人進來,也可以歡送自己人出去。我們中華民族是一個勤勞勇敢的民族,有自強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當前和平和發展仍是世界的主題,為了使我國人民對世界作出更大的貢獻,在人口對外流動上完全可以采取“放管結合”的政策,換言之可以放寬人口流向外國的條件,這樣向外國偷渡的現象也可大大減少,從而可以消除由于一些人的偷渡而帶來惡劣的政治影響及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則應加強管理,由于人口流向外國必然涉及進入國,我國的對內對外政策應得到他國的理解和支持,國際關系上通常盛行平等和對等原則,在人口流動上可以和他國締結雙邊或多邊的人口流動協定,也可以在其他雙邊或多邊協定上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設置關于二國或多國的人口流動條款或準則,就利于人口的合理全法向外流動,為世界的和平與發展作出貢獻。   13、制訂反映中國特色的人口流動的政策法律   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關于人口流動的法律,散見的是地方性的條例、規定等單行法規,沒有一個統一的準則就會引起法律沖突,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流動法及其實施細則已屬十分必要,制定該法應掌握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1,三有利原則:即有利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由于勞動力是構成生產力的要素之一,且必須和另二個要素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得到合理的配置,才能使生產力得到發展。其次必須有利干綜合國力水平的提高,如人口的流動無助于綜合國力水平的提高像革命中大規模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形成的人口流動就應該避免。再次是有利于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這是人口流動的根本目的,如果人口流動陷于盲目性,就會產生巨大的浪費現象,形成各種資源的浪費,就無法實現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的目的。   2,便民原則:為了使人口流動納入法制的軌道,更好實現對人口和人口流動的科學管理,例如戶籍管理、暫住管理及申辦和人口流動有關的公證及涉外公證等都應該便利人民群眾的具體操作,而不是層層設卡更不能借人口流動以權謀私。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政府的各種職能部門處理流動人口的各種問題應該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這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要求,為此必須做到政務公開,首先要給廣大人民群眾以知情權,了解我國有關人口管理和人口流動的政策、法律規定及有關的規章制度。在辦理具體事務時應該切實做到依法治國執政為民,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誠信務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能取信于民。   14、制定對流動人口的優惠政策   改善流動人口的生存條件,促使人口流動進行良性循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流動人口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它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這本身是一種好現象,我國的西部地區有的地方甚至地上看不見一顆草,天上看不見一只鳥,但隨著人口的良性流動,這種情況總有一天會改變。

7,求 流動人口管理的定義

定義流動人口 ,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國外一般稱為人口流動。流動與遷移是兩種相似但又有區別的現象,流動人口與遷移人口雖然都進行空間的位移,但遷移是在永久變更居住地意向指導下的一種活動。管理流動人口可以分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來到該地區的非戶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離開該地區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戶籍人口。流動人口根據流動性可以分為常住流動人口和短期流動人口,常住流動人口一般指在該地區居住較長的一段時間(如5年)。 目前流動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門為主,主要抓流動人口的治安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教育,計劃生育,社區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等部門分別管理流動人口的不同方面。中國沒有制定流動人口管理的法規,流動人口管理的法規主要是省市。最早的省一級的流動人口立法是1987年的《廣東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由于戶籍與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掛鉤,離開了戶籍所在地流動人口就權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流動人口中學齡少年兒童的義務教育問題。權利流動人口的政治權利,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下列人員除外(一)因出差、就醫、轉學、旅游、探親、訪友等事由異地居住、預期將返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員;(二)在直轄市、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異地居住的人員。而流動是短期的、往復的,不導致當事人常住地的改變。
古時流動人口稱為流民。區別于居民,通常被稱為“暫住民”,居住時間在1年以下1個月以上。農民工就屬于流動人口。有的城市把過往的人都稱為流動人口。

8,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一、流動人口“五個一”管理辦法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張《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2、登一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3、簽一份重點對象計劃生育管理合同;4、辦一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建一套檔案(婚育證明復印件、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單、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合同書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寫一份流入人口計劃生育信息;2、查驗一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3、簽訂一份重點對象計劃生育管理合同;4、每半年一次“三查”(查環、查孕、查病);5、建立一套檔案(婚育證明復印件、信息通報單存根、避孕節育報告單存根、合同書、生育證復印件、出生證復印件等)。   二、兩地聯系制度   1、流入地與流出人口較多的鄉(鎮)、村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雙向管理協議書,在共同管理的基礎上確定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司其職,加強雙向聯系,認真做好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雙向管理工作。   2、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單》為載體,互通有關情況。流入地對流動人口查驗登記后,確定由鄉鎮或者社區、村委及時向流出地反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流出地鄉、(鎮)、村收到信息后,在四日內核實有關情況并反饋回復。   3、流入地定期對重點管理服務的已婚育齡流動婦女進行“三查”,每年不少于兩次。   4、兩地要積極配合落實有關查詢,處理好來信、來電,共同做好計劃外懷孕對象的思想工作和補救工作及《生育證》的發放等。   5、計劃外生育對象,按照“誰先發現誰處罰”、“一事不再罰”的原則,共同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有爭議的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請示各自的上級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三、辦證制度   1、熱情提供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咨詢和服務。2、為外出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年齡在18—49周歲的成年流動人口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辦證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社區或村委會填寫申請表,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到鄉(鎮)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嚴格收費標準,不亂收費,搭“車”收費,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驗證制度   1、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2、成年流動人口到達新居住地,在3至15日內持《婚育證明》到鄉、(鎮)計生部門申報,查驗證件。驗證機關應將查驗結果在“查驗記錄欄”予以記錄并簽名蓋章。   3、未辦理《婚育證明》和持過期證件的流動人口應及時出具書面通知,限期回原籍補辦,換領新證時應提交過期的《婚育證明》,省外30日,省內20日,市州內15日,縣內10日。   4、《婚育證明》每年至少查驗兩次,持證人婚姻、生育、避孕節育情況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到現居住地辦理變便登記,并由本人在3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在現居住地跨年度居住,每年底到現居住地年度檢查,不在現居住地跨年度居住的,到戶籍所在地接受年檢。   5、對持假《婚育證明》的,應當場收繳,查清假證來源,并報請縣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9,如何管理流動人口

原發布者:社會工作999如何做好流動人口管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以來,隨著城市化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城鎮流動人口數量急劇增多,管理任務日益繁重,如何強化流動人口的管理,進而提高公安機關在動態環境下對人口的管理能力,是基層公安機關亟待解決的一大課題。為此,在調查的基礎上,對此問題進行了認真思考,現就當前如何強化流動人口管理談幾點個人認識:由于經濟發展使城市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面臨著許多新的挑戰。許多派出所轄區,街道委員會等,常住人口,暫住人口等,成了典型的城鄉結合體。作為社區民警,長期走街串戶,每天與外來人員接觸,多年的社區工作經歷,使他們充分感受和認識到了人口管理的重要性,并大膽進一步的全面了解暫住人員戶,確保人口無一漏管和失控。嚴防在人口管理中發現有網上逃犯或不法分子的存在.進一步夯實片區警務工作,有效的實現了轄區和諧穩定。人口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是省,市縣區及鎮和鄉村的主要工作。人口管理更是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派出所工作基礎的基礎。“人”是社會治安的參與者,是社會治安管理諸要素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人口管理又是治安管理的核心,是加強治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違法犯罪分子產生于群眾,又藏身于群眾,必須牢固樹立“只有管好人口,才能管好治安”的思想,只要把人控制住,社會治安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人口管理工作中,重點和難點就是流動人口(
人口流動是社會經濟發展進步的必然結果,也是工業化、城市化的必然產物。外來人口流入地區,多為經濟活躍區域。在不少發達城市,外來人口比重日益上升,甚至超過戶籍人口。外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涉及戶籍管理、治安、教育等問題,更關乎社會經濟發展。新時代下,服務和管理好外來人口,是推進人的城鎮化的重要體現,是城市基層治理創新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全面小康和基本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新時代,外來人口的流動模式也從“候鳥式”逐步轉向“家庭式”,這就意味著政府不僅要更新理念,更要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管理機制。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的模式,也從以前簡單粗放的管理服務,轉為精細、多元化的管理服務。可以這么理解,以前政府重管理,現在更重服務,政府頂層設計方面也更為完善了。措施建議:(積分入戶)推出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戶改新政。新政的積分、核準等體系發生了改變,當流動人口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就可申請辦理積分落戶,享受跟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等社會基本公共服務。這意味著,外來人口有了更多安居樂業的機會。(移動app平臺)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政府服務也要同步跟進。比如政府推出一項新政策,需要通過多種媒介去傳播,讓更多人知曉。我們急需尋求途徑,破解“政熱民冷”的困局。(大數據支撐的網格化管理)以大數據為支撐,創新社會治理網格化工作,嘗試解決多元化社會發展下產生的社會問題。我們希望通過網格化的管理服務,實現工作團隊、工作平臺、服務內容、民情數據的融合,實現精細化優質服務。比如,街道專門設立綜合信息指揮室,負責信息對接、流轉、研判、跟蹤、統計等工作,實現統一的調度指揮。
管理流動人口的方法:1. 通過常態、長效機制的建立健全。2. 通過對流動人口工作的內在規律的認識和把握。3. 通過將管理職能融合在服務形式中。4. 通過對各項政策工具的靈活使用和不斷完善,真正惠及流動人口。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國外一般稱為人口流動。流動與遷移是兩種相似但又有區別的現象,流動人口與遷移人口雖然都進行空間的位移,但遷移是在永久變更居住地意向指導下的一種活動。人口流動主要是由農村流向城市,由經濟欠發達地區流向經濟發達地區,由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沿海地區。

10,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新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但是,下列人員除外:   (一)因出差、就醫、上學、旅游、探親、訪友等事由異地居住、預期將返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員;   (二)在直轄市、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異地居住的人員。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考核、監督。   第四條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條 國務院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主管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并與相關部門有關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本級人民政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措施;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匯總、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時處理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有關的舉報,保護流動人口相關權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價格等部門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對流動人口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組織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指導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以下稱育齡夫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依法向育齡夫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采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運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核實、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   第七條 流動人口中的成年育齡婦女(以下稱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已婚的,辦理婚育證明還應當出示結婚證。婚育證明應當載明成年育齡婦女的姓名、年齡、公民身份號碼、婚姻狀況、配偶信息、生育狀況、避孕節育情況等內容。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出具婚育證明。   第八條 成年育齡婦女應當自到達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提交婚育證明。成年育齡婦女可以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也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查驗婚育證明,督促未辦理婚育證明的成年育齡婦女及時補辦婚育證明;告知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以及應當履行的計劃生育相關義務。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工作,做好流動人口婚育情況登記。   第九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和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結合部門職責,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相關管理制度;及時向所在地同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通報在辦理有關登記和證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情況等計劃生育信息。   接到通報的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應當及時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措施。   第十條 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享受下列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一)免費參加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知識和生殖健康知識普及活動;   (二)依法免費獲得避孕藥具,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現居住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享受休假等;   (四)實行計劃生育的,按照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獲得支持、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享受優先照顧。    第十一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落實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第十二條 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計劃生育管理。   第十三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為已婚育齡婦女出具避孕節育情況證明。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已婚育齡婦女的避孕節育情況證明,及時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不得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   第十四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相關信息。   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和個人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了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時,應當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接受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核實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后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辦理結果。   第十七條 出具婚育證明或者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協助查驗婚育證明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涉及公民隱私的流動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條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為流動人口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出具虛假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收取費用的;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避孕節育情況檢查的;   (三)未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的;   (四)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育齡夫妻免費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或者未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查驗婚育證明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為育齡夫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或者出具虛假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收取費用的;   (四)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和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第二十三條 流動人口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的,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通知其在3個月內補辦;逾期仍不補辦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證明的,由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如實提供流動人口信息的,由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6日國務院批準、1998年9月22日原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我看了一下你的IP地址你是貴州的嘛.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解讀 2004-9-23 17:25:48 實事求是 以人為本 公平對待 優質服務 方便群眾 2003年12月1日,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張維慶簽發第9號令,頒布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是源自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部門規章,并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作了有益的補充,使之更具時代性和可操作性。 《規定》結合我國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指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是新時期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了各級政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統一領導和協調指導,以及各工作部門綜合決策、綜合管理。 《規定》不僅明確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和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還明確了流動人口依法享有生育、獲得人口與計生科普教育、計生技術和生殖保健服務,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各項權利。 《規定》從實際、公平、便民出發,要求對流動人口辦理《婚育證明》提供便捷服務,逐步實行進村入戶辦證;現居住地對未持有全國統一《婚育證明》的,在限期補辦期間,可為其辦理臨時《婚育證明》;對符合條件的,可由現居住地辦理《婚育證明》;對跨省流動人口夫妻符合條件要求生育第一個子女的,作出了可由現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證》的規定。《規定》明確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新的《規定》,突出了以人為本、公平對待、優質服務、方便群眾的宗旨,充分體現國家人口計生委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工作作風,是指導做好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規章。 (省人口計生委流管辦)
沒有全國流動人口管理詳細的條例~~~只是一個總則~~~具體的細則都是要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制定的~~~~ 流動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國家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成年流動人口,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十八周歲以上的育齡人員: (一)具有本省戶籍但離開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者市區的;不具有本省戶籍但進入本省行政區域的; (二)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以生育為目的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 本辦法所稱已婚育齡流動人口,是指成年流動人口中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人員。 第三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必須遵循管理與教育、服務相結合,公正、文明執法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并應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內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勞動保障、衛生、民政、房產管理等行政部門以及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同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計劃生育協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或者本單位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推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
文章TAG:流動人口管理辦法流動流動人口動人

最近更新

  • 雞和羊合不合,雞和羊的屬相合作合不合

    雞和羊的屬相合作合不合不合我感覺不合我們就是雞和羊現在快離婚了屬蛇與屬豬相沖2,羊與雞能合嗎根據古代算命術中的說法,雞羊只是一般相配,是不相沖,也是不相合的。是中等婚配。是可以的。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橄欖球電影,我看過幾部電影?《橄欖球》第一集

    我給你講幾部我看過的電影,橄欖球生活主演:布萊恩·普萊斯列、庫爾特·拉塞爾、梅蘭妮·林斯基、馬克·布魯卡斯在高三橄欖球聯賽決賽中,這位高三球星不幸腿部重傷,錯過了決定性的進球,從而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客戶投訴處理流程,處理客戶投訴的六步驟

    處理客戶投訴的六步驟2,客戶投訴處理流程是什么如何處理投訴1,處理客戶投訴的六步驟處理客戶投訴的六步驟:(1)從傾聽開始、平息客戶怨氣。(2)認同客戶感受、道救及感謝客戶。(3)提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抽的筆順,第二集:騰出空間抽屜康熙筆畫(四))

    第二,騰出空間騰出空間抽屜是可抽動的盒狀部件,安裝在桌子和櫥柜等家具上,舉例:能力不足的人需要抽出時間多學習,抽屜康熙筆畫:畫外8筆:畫外5筆:畫外5筆,巴的筆順描述了槍聲和物體破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搞笑文字圖片,我要那些有搞笑文字的圖片

    我要那些有搞笑文字的圖片打開手機QQ,搜狗里面的黑臉可以自定義文字找圖片{0}2,求幾張搞笑圖片最好帶文字的{1}3,帶有文字的幽默圖片哪里可以找到一整套的包括帶有哲理的推薦一個2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日本土地面積多大,日本的土地面積有多大

    日本的土地面積有多大日本的土地面積有377,835平方公里.記得采納啊日本的土地面積是江西省的兩倍,32萬多平方公里。謝謝采納。2,日本國土面積多大日本的國土面積多大日本的國土面積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電腦內存不足怎么清理,電腦內存不夠了怎么辦

    電腦內存不夠了怎么辦1.自己購買內存條安裝2.清理內存2,電腦內存不足如何釋放內存空間簡單好用的清理電腦方法:下載360安全衛士并安裝打開1,點擊電腦清理選項,點擊全面清理2,掃描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 租賃方,承租方是什么意思

    承租方是什么意思2,租賃方和承租方的區別有哪些1,承租方是什么意思承租方是指租賃關系中非房產所有人一方。出租方是指房產所有人一方。承租方付給出租方租金,住出租方的房子。比如你把的房 ......

    濟南市 日期:2023-05-06

主站蜘蛛池模板: 珠海市| 巢湖市| 绥化市| 呈贡县| 南城县| 仪陇县| 北海市| 璧山县| 东乌珠穆沁旗| 浠水县| 安义县| 甘泉县| 清河县| 板桥市| 庆安县| 瑞昌市| 衡东县| 丹寨县| 德庆县| 周至县| 千阳县| 南宫市| 萨嘎县| 门源| 牙克石市| 沅陵县| 合阳县| 绍兴县| 江川县| 广德县| 云安县| 宁德市| 桃源县| 顺义区| 雷波县| 大邑县| 咸阳市| 读书| 昌吉市| 龙游县| 天门市|